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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5日 · 」的恐慌,提醒您:目前新冠肺炎(COVID-19)確診者「輕症免隔離」,自主健康管理天數為「0+n」(n最多5天、期滿或篩陰可自行結束)、並可自行前往就醫,同步取消確診者的「支持性給假」,另外還有許多生活常見問題,如:「確診可外出嗎?
2023年3月9日 · 3月20日起,COVID-19輕症免通報、免隔離,改為「0+n自主健康管理」,相關防治措施同步放寬.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9)日表示,基於國內外疫情趨緩,宣布如疫情穩定,自今 (2023)年3月20日 (個案採檢日)起,調整「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疾病通報定義,改為 ...
2023年8月1日 · 疾管署今(1)日表示,根據監測資料顯示,近期國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趨緩,為使民眾回歸日常,減少感染COVID-19對生活之影響,經評估國內外疫情狀況、病毒變異情形,且依目前COVID-19疫苗接種狀態、感染率,推估國內民眾群體免疫超過
2023年5月16日 · 自主健康管理重點. 【輕症免隔離】 建議自主健康管理. 建議有症狀時在家休息,避免非必要外出。 並配合自主健康管理至快篩陰性或發病/採檢陽性滿5天。 外出時請全程佩戴口罩。 具重症風險因子者儘速就醫,及時開立口服抗病毒藥物. 自主健康管理屬於建議性質,無罰則。 【中重症通報】 l由「確診均通報」改為「併發症 (中重症)才須通報」 新冠檢驗陽性,且出現肺炎需氧氣治療或其他新冠相關併發症,因而住院 (含急診待床)或死亡,醫事人員才須通報。 附件1-1120713_自主健康管理建議 (1120815實施) 8月15日起 0+n自主健康管理調整為5天.pdf. 8月15日起 取消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支持性給假措施.pdf. 最後更新日期 2023/5/16.
2023年3月9日 · 指揮中心今宣布,3月20日起新冠肺炎確診者改為「0+N」措施,未來輕症確診者免隔離、免通報,改為自主健康管理,確診期間若需外出,則要全程配戴口罩,勿與他人聚餐、聚會。 而中重症確診者需須通報、儘速就醫。 「元氣網」為讀者整理7大QA,一次掌握解封新制重點。 Q1:若快篩陽性,但無症狀或只有輕症,「0+N」期間我該做什麼?...
最新消息. 焦點新聞. 112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3月新聞. 3月20日起,COVID-19輕症免通報、免隔離,改為0+n自主健康管理」,相關防治措施同步放寬. 資料來源: 疾病管制署. 建檔日期: 112-03-09. 更新時間: 112-03-09.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9)日表示,基於國內外疫情趨緩,宣布如疫情穩定,自今 (2023)年3月20日 (個案採檢日)起,調整「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疾病通報定義,改為:符合COVID-19併發症 (中重症)條件之民眾需通報並隔離治療,輕症或無症狀民眾如檢驗陽性,不需通報也不需隔離,但建議進行「0+n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快篩陰性,或至距離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已達10天無需採檢,即可解除。 相關配套措施將配合修訂及實施。
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接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 (簡稱受隔離或檢疫者)。 但未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實施防疫之措施者,不適用之。 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之家屬。 (簡稱照顧者) 自109年6月17日起零時起,入境之國人或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者,始得請領防疫補償。 ( 必須為109年3月17日前出境之國人或無出境紀錄之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者。 另應符合以下規定: 未違反隔離或檢疫相關規定。 (應居家隔離或檢疫,但違反規定趴趴走就不可以) 檢疫隔離期間,沒有支領薪資者或依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之補助。 自109年6月17日起,「國人」或「持居留證者」得請領防疫補償。 「無居留證」之非本國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不得」請領防疫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