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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遭貪汙起訴,被判13年半,遭到限制出境、出海、住家,境管期間即將屆滿,高等法院下午公布裁定結果,維持對林益世的限制住居的強制處分,但林益世從目前一週向派出所報到3次改為1次,而妻子彭愛佳等家人也接受相同處分。

  2. 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被控貪汙,他與妻子彭愛佳、母親沈若蘭、舅舅沈煥章及沈煥瑤等5人被限制出境。 彭愛佳認為自己一、二審無罪,因中視新聞長官指派...

  3.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收賄罪、財產來源不明罪,高院各判刑12年、2年,合併判刑13年,其中,林益世被控違背職務收賄6...

  4. 林益世與妻子彭愛佳今到最高法院大法庭出庭。丁牧群攝 高院二審認為林益世是以立委身分恐嚇中鋼高層,改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為收賄罪」重判12年,但被最高法院撤銷發回。

  5.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立委林益世涉收受地勇公司6300萬元,向公營事業人員施壓,被依貪污罪起訴,但高院更一審認定僅涉藉權勢恐嚇得利,未貪污,林獲輕判4年10月,引發不小爭議。 上訴後,經最高法院大法庭裁定採「實質影響力」說,撤銷發回高院更二審審理,法界普遍認為恐對林益世不利。 更二審去年首次開庭時,林否認犯罪,更批評大法庭裁定違憲,但林聲請釋憲被大法官駁回;日前,林益世又出招,以更二審未替他聲請釋憲,並停止審判,已有偏頗之虞,聲請法官迴避,高院已受理。 由於林益世突然聲請更二審迴避,高院尚未做出裁定,原訂1日下午林益世的庭訊,只好臨時取消。 對此,更二審表示「尊重」。

  6. 檢方指控,時任立委和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的林益世,涉嫌收下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的6300萬賄款,假借立委職權施壓中鋼等企業助業者拿下轉爐石等契約,已構成貪污。 不過,一審採認「法定影響力說」,認為其行為和立委法定職權無關,改依《刑法》公務員假借職務恐嚇得利罪判5年6月,而二審則改採「實質影響力說」,認定該行為和立委職權有關,改以貪污罪重判12年。 案經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一審改採「法定職權說」,依公務員假借職務恐嚇得利罪判4年10月。 由於法界意見不一,最高法院大法庭去年做出統一見解,拍板採「附條件實質影響力說」,認為民代收錢喬事屬貪污,將全案發回高院更審。 高院更二審去年8月開庭,林益世律師團猛K最高法院,強調將已確定判決發回更審,已經違憲。

  7. 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被控貪污收賄,就財產來源不明部分,8月底被最高法院判刑2年定讞,9月底將入獄。 18日林為誣告案到高等法院開庭,與妻子彭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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