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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最上層及每隔五層應設置水平梁。 二、框架與托架,應以水平牽條或鉤件等,防止水平滑動。 三、高度超過二十公尺及架上載有物料者,主框架應在二公尺以下,且其間距應保持在一點八五公尺以下。

  2. 前項第一款因工程施作需要,將內側交叉拉桿移除者,其內側應設置水平構件,並與立架連結穩固,提供施工架必要強度,以防止作業勞工墜落危害。 前項內側以水平構件替換交叉拉桿之施工架,替換後之整體施工架強度計算,除依第四十條規定辦理外,其水平 ...

  3. 一、最上層及每隔五層應設置水平梁。二、框架與托架,應以水平牽條或鉤件等,防止水平滑動。三、高度超過二十公尺及架上載有物料者,主框架應在二公尺以下,且其間距應保持在一點八五公尺以下。 第六十二條之一 雇主對於施工構臺,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4. 雇主對於框式鋼管式施工架之構築,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最上層及每隔五層應設置水平梁。 二、框架與托架,應以水平牽條或鉤件等,防止水平滑動。

  5. 雇主對於框式鋼管式施工架之構築,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最上層及每隔五層應設置水平梁。 二、框架與托架,應以水平牽條或鉤件等,防止水平滑動。

  6. 雇主對於框式鋼管式施工架之構築,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最上層及每隔五層應設置水平梁。 二、框架與托架,應以水平牽條或鉤件等,防止水平滑動。

  7. 八、橋梁上構模板支撐,其模板支撐架應設置側向支撐及水平支撐,並於上、下端連結牢固穩定,支柱()腳部之地面夯實整平,排水良好,不得積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