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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07)7256600. 我要線上申辦. 服務內容. 1.法令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2條及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34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32條 。. 2.申請時限:. (1)免用統一發票之新設立營業人應於開始營業前申請。. (2 ...

  3. 第 23 條. 營業人遺失空白未使用之統一發票者應即日敘明原因及遺失之統一發票種類字軌號碼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核銷營業人遺失已開立統一發票存根聯如取得買受人蓋章證明之原收執聯影本者得以收執聯影本代替存根聯營業人遺失統一發票扣抵聯或收執聯如取得原銷售營業人蓋章證明之存根聯影本或以未遺失聯之影本自行蓋章證明者得以影本替代扣抵聯或收執聯作為進項稅額扣抵憑證或記帳憑證。 本網站係提供法規之最新動態資訊及資料檢索,並不提供法規及法律諮詢之服務。 若有任何法律上的疑義,建議您可逕向發布法規之主管機關洽詢。 本網站法規資料係由政府各機關提供之電子檔或書面文字登打製作,若與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布文字有所不同,仍以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布資料為準。

  4. 統一發票之種類及用途如下:. 三聯式統一發票專供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與營業人並依本法第四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稅額時使用。. 第一聯為存根聯由開立人保存第二聯為扣抵聯交付買受人作為依本法規定申報扣抵或扣減稅額之用第三聯為收執聯 ...

  5. 2021年3月2日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遺失統一發票時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3條規定可分別按附表所列規定辦理該局呼籲營業人遺失已開立統一發票存根聯或統一發票扣抵聯收執聯統一發票時應確實依上述規定辦理以免因未依規定保存憑證受罰如有相關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四科 王股長. 聯絡電話: (03)3396789轉1241. 更新日期:2021-03-02. 1-附表. 關閉.

  6. (9719) 更新日期:110-04-23. 營業人符合下列條件者得檢附申請書及列有買受營業人名稱地址及統一編號之名冊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請核准就名冊內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按月彙總於當月月底開立統一發票無積欠已確定之營業稅及罰鍰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罰鍰者最近2年度之營利事業所得稅係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或經核准使用藍色申報書者。 (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15條之1) 更多相關資訊. 公司依企業併購法辦理合併,消滅公司移轉貨物及勞務與存續或新設公司是否須開立發票? (9721) 111-06-21. 營業人或未申請稅籍登記而擅自營業之營業人取得之統一發票收執聯,是否適用統一發票給獎辦法? (9718) 111-06-21. 每筆銷售額未滿50元之交易如何開立統一發票?

  7. 申辦流程. 1. 請登入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2. 選擇線上申辦」/「稅務線上申辦」/「營業稅」,即可開始進入申辦程序作業天數. 5個工作日. 聯絡窗口. 國稅與地方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 (手機請撥市話號碼)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02)2311371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03)3396789.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04)23051111.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06)2223111.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07)7256600. 我要線上申辦. 你對此服務的說明滿意嗎? 滿意 普通 不滿意.

  8. 統一發票使用辦法 23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加入書籤. 預約專人解說法規條文. 營業人遺失空白未使用之統一發票者應即日敘明原因及遺失之統一發票種類字軌號碼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核銷營業人遺失已開立統一發票存根聯如取得買受人蓋章證明之原收執聯影本者得以收執聯影本代替存根聯。 營業人遺失統一發票扣抵聯或收執聯,如取得原銷售營業人蓋章證明之存根聯影本,或以未遺失聯之影本自行蓋章證明者,得以影本替代扣抵聯或收執聯作為進項稅額扣抵憑證或記帳憑證。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