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1. 衣復恩 相關

    廣告
  2. 没有最涼,只有更涼!超越涼感的冰感,抗洗滌防曬效果持久,修身剪裁單穿也有型,立即購. -°C冰感效果加倍,滑順著感一穿就愛上!牛仔/運動/居家都百搭,人手一件的必備款

搜尋結果

  1. 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前項復效申請,並經要保人清償寬限期間及按日數比例計算當期未滿期保險費後,自翌日上午零時起,開始恢復其效力。 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後提出第一項之復效申請者,本公司得於要保人之復效申請送達本公司之日起五日內要求要保人提供被保險人之可保證明。 要保人如未於十日內交齊本公司要求提供之可保證明者,本公司得退回該次復效之申請。 被保險人之危險程度有重大變更已達拒絕承保程度者,本公司得拒絕其復效。 本公司未於第三項約定期限內要求要保人提供可保證明,或於收齊可保證明後十五日內不為拒絕者,視為同意復效,並經要保人清償第二項所約定之金額後,自翌日上午零時起,開始恢復其效力。

  2. 要保人依第三項提出申請復效者,除有同項後段或第四項之情形外,於交齊可保證明,並清償第二項 所約定之金額後,自翌日上午零時起,開始恢復其效力。 本契約因第七條第二項或第二十九條約定停止效力而申請復效者,除復效程序依前六項約定辦理外,

  3. 第八條 本契約效力的恢復. 本契約停止效力後,要保人得在停效日起二年內,申請復效。 但保險期間屆滿後不得申請復效。 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前項復效申請,並經要保人清償保險費扣除停效期間的危險保險費後之餘額及按本契約保險單借款的利率計算之利息後,自翌日上午零時起,開始恢復其效力。 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後提出第一項之復效申請者,本公司得於要保人之復效申請送達本公司之日起五日內要求要保人提供被保險人之可保證明。 要保人如未於十五日內交齊本公司要求提供之可保證明者,本公司得退回該次復效之申請。 被保險人之危險程度有重大變更已達拒絕承保程度者,本公司得拒絕其復效。

  4. 視為同意復效,並經要保人清償第二項所約定之金額後,自翌日上午零時起,開始恢復其效力。 要保人依第三項提出申請復效者,除有同項後段或第四項之情形外,於交齊可保證明,並清償第二項所

  5. 平地行動障礙:雖經別人扶持或使用輔具亦無法行動,且須別人協助才能操作輪椅或電動輪椅。. 更衣障礙:須別人完全協助才能完成穿脱衣褲鞋襪( 含義肢、支架)。. ( 二)認知功能障礙:係指被保險人經醫院專科醫師診斷判定為失智狀態(係指按「國際疾病傷害及死因 ...

  6. 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前項復效申請,並經要保人清償保險費扣除停效期間的危險保 險費後之餘額及按本公司當時公告之保險單借款利率計算之利息後,自翌日上午零時起,開始恢復其

  7. (VAUT) 係指要保人投保或效時繳交之保險費金額,依各投資標的所佔投資配置比例及條款約定之匯率計 算方式轉換為等值美元之總額。 但要保人依條款約定辦理部分提領或富邦人壽依條款約定以保單帳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