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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亂罪嫌命鄭南榕出庭。 他拒絕出庭
- 鄭南榕於1988年12月9日,在其發行的『自由時代』刊載當時為台灣獨立建國聯盟日本本部委員長許世楷博士起草的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 翌年1月10日台灣高等檢察處以叛亂罪嫌命鄭南榕出庭。 他拒絕出庭,並從1月27日起以自由時代社為籠城。
wufi.org.tw/被認為不可能的事成為可能的鄭南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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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7日 · 2019/04/07 10:52. 介柔. 30年前的今天,鄭南榕因主張台灣獨立,而被認定涉嫌叛亂以及分裂國土,而因受法院傳喚。 但鄭南榕拒絕出庭,並且將自己關在雜誌社裏頭,直到警方向雜誌社發動攻堅行動,鄭南榕為求守護自己所信之意念,在屋內點燃汽油,以死明志。 1989年4月7日,鄭南榕為了堅持百分百言論自由、拒絕因刊登台灣新憲法草案遭判亂罪起訴逮捕,於雜誌社自囚71天後自焚殉道。 (圖片來源:鄭南榕基金會) 言論自由的殉道者,鄭南榕. 鄭南榕,祖籍福建省福州,是外省人第二代。 1984年,在我國仍處於動員戡亂時期時,鄭南榕與其之朋友一同創辦了黨外的運動雜誌(自由時代周刊),該雜誌主要以批評時政為主,挑戰既有的社會價值、嘗試突破台灣在解嚴前,被國民政府強制賦予的外在束縛。
他拒絕出庭,並從1月27日起以自由時代社為籠城。 鄭南榕在籠城中曾經留下遺書,在他死後出版的『自由時代』之台灣建國烈士鄭南榕紀念專刊上以「獨立是台灣唯一的活路」為題發表,其中有以下的記載。 國民黨不能逮捕到我,只能夠抓到我的屍體。 台灣人與從中國來的人們之間有難於解決的遺恨。 但是,無論如何此遺恨非化解不可。 若不建立台灣國,台灣無法達成真正的民主化。 台灣須以一個獨立國家獲得世界各國的承認。 必須依據公民投票決定台灣的獨立。 這是我們從事台灣獨立運動者還被禁止前往台灣的時代的事情,1988年7月20日鄭南榕先生首次來到日本,並訪問我,因此他的壯烈自決對我來說是件難於言表的衝擊。 我認真思考他為何不選擇獄中鬥爭,而決心自決。 詳細的情節請看載以「鄭南榕啊! 您化為神。
2021年4月7日 · 還有十一天就是農曆春節,由於法院數度傳喚,鄭南榕都沒有出庭,警方原本研判鄭南榕至少會回家過年,他們就有機會拘提鄭南榕,但鄭南榕堅決固守雜誌社,委託弟弟將父母親都接到雜誌社一同團聚,警方也只好改變作戰計畫,以雜誌社樓上的某一房間作為臨時指揮所,並長期在雜誌社附近監視鄭南榕的行動。 一直到4月7日鄭南榕自焚為止,警方及相關情治人員總共在雜誌社附近部署了71天,之所以會採用這種非同一般的執法程序,其實是因為警方也有接獲消息,知道鄭南榕準備了大量的汽油桶,要採玉石俱焚的方式抵抗到底。 鄭南榕基金會 提供。 位於電梯公寓三樓,將三樓整層打通的雜誌社,在樓梯間施作了鐵門工程,不管是二樓往上還是四樓往下,都加裝了紅色鐵門,目的就是要拖延警方攻堅的速度。
臺灣正體. 工具. 鄭南榕 ( 臺灣話 : Tēnn Lâm-iông [1] ,1947年9月12日—1989年4月7日), 臺灣 社會運動倡議者、 時事評論者 ,也是臺灣政治雜誌出版者及 持不同政見者 ,主張爭取全面 言論自由 、支持 臺灣民主化 且致力推動 臺灣獨立運動 。 鄭南榕的父親鄭木森為 臺灣日治時期 來臺的 福州人 ,鄭南榕與 客家籍 妻子 葉菊蘭 定居 臺北市 ,育有一女鄭竹梅。 1981年鄭南榕成為自由作家,開始接觸政治議題,並為 黨外運動 雜誌撰寫文章。 1984年, 中華民國 仍處於 動員戡亂時期 軍事戒嚴,鄭南榕與友人創辦了黨外運動雜誌《 自由時代周刊 》,大力批評時政,獲得不少社會民眾迴響。
2018年3月30日 · 1989年4月7日,鄭南榕遭以涉嫌叛亂傳喚出庭,當時鄭南榕表示「國民黨不能逮捕到我,只能抓到我的屍體」,開始於《自由時代》雜誌社自囚,遭警方攻堅仍堅持「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拒捕,最後點燃汽油自焚。 鄭南榕基金會與台北市政府民政局合辦「鄭南榕&言論自由 學術研討會」,鄭南榕遺孀葉菊蘭出席。 (陳韡誌攝)...
獨立主張. 被控叛亂. 逝世. 開始自囚. 自焚身亡. 後續發展. 家庭. 影響. 自焚說法. 評價. 紀念. 參見. 相關作品. 書籍. 音樂. 紀錄片. 参考文献. 外部連結. 鄭南榕 ( 臺灣話 : Tēnn Lâm-iông [1] ,1947年9月12日—1989年4月7日), 臺灣 社會運動倡議者、 時事評論者 ,也是臺灣政治雜誌出版者及 持不同政見者 ,主張爭取全面 言論自由 、支持 臺灣民主化 且致力推動 臺灣獨立運動 。 鄭南榕的父親鄭木森為 台灣日治時期 來臺的 福州人 ,鄭南榕與 客家籍 妻子 葉菊蘭 定居 臺北市 ,育有一女鄭竹梅。 1981年鄭南榕成為自由作家,開始接觸政治議題,並為 黨外運動 雜誌撰寫文章。
2019年4月9日 · (王韋婷攝) 警總嚴密盯哨 黨外雜誌漏夜編輯 機車鑽巷送印. 在威權統治的時代,「叛逆」的黨外雜誌觸碰執政當局敏感神經,往往沒有出刊多久就被警備總部查禁,雜誌辦了一本又一本。 曾經參與多本黨外雜誌編輯的邱萬興表示,編輯團隊全都名列警總黑名單,就算用假名撰稿、編輯,也全都難逃警總的耳目。 邱萬興當年為了躲避警總的騷擾,他3個月搬一次家,騎車回家停在3條街外,甚至交代房東如果有人打電話找他,一律回答「沒有這個人」。 而黨外雜誌的編輯工作都是漏夜進行,目的也是為了躲避警總跟監。 邱萬興說:『 (原音)那個年代,我們編黨外雜誌,我們晚上美編人員8點就會進駐,大概一本雜誌64頁內頁,黑白連彩色,美編進駐到天亮6點前一定要完成,天剛亮你就要把稿子送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