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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01 法規與查核作業說明. 相關法規:. 防疫物資及資源建置實施辦法(105.4.1.增修). 傳染病防治財物徵用徵調作業程序及補償辦法. 新興傳染病暨流感大流行應變整備及邊境檢疫計畫核定版. 查核作業說明:. 113 年度防疫物資-個人防護裝備 (PPE)查核作業說明.

  2. smis.cdc.gov.tw › SMIS › DefaultCDC

    CDC

  3. 防疫專線: 1922或 0800-001922 (全年無休免付費) 聽語障服務免付費傳真: 0800-655955 國外可撥打 +886-800-001922 (自國外撥打回國須自付國際電話費用)

  4. Q&A. 查核作業流程. 辦理期間及依據. 即日起至113 年12 月31日. 法源依據. 傳染病防治法第5、20條防疫物資及資源建置實施辦法第12、14、15條. 分級查核架構. 區管中心查核轄區衛生局. 衛生局查核轄區5家地區級以上醫院. 排除以下醫院. 113 年11 月1日之後新增醫院. 113 年度申請醫院評鑑( 已請醫事司提供) 113年高防護實驗室暨高危害病原使用或保存單位生物安全受查核醫院(10 家) 113 年高防護實驗室暨高危害病原使用或保存單位生物安全受查核醫院(10 家) 查核作業流程. 區管中心. 依紀錄表查核衛生局. 區管中心協同衛生局依紀錄表查核5家醫院. 區管中心於1 週內將初查結果登錄SMIS. 需改善需改善.

  5. 智慧防疫物資管理資訊系統. 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相關功能操作說明. 111 年8 月8日初訂. 一、 主要功能清單: 112 年4 月19日修訂. 二、帳號管理. (一)新帳號申請. 連結至智慧防疫物資管理資訊系統( 以下稱SMIS )首頁(https://smis.cdc.gov.tw/SMIS/Default.aspx),於使用者登入區塊點擊「 新帳號申請」, 進入新帳號申請頁面。 於「 使用者身分證號※」 欄位填入申請者身分證號; 點擊「 單位/醫事機構代碼※」 欄位旁「 選取」, 於「 單位名稱」欄位鍵入申請者所屬單位之關鍵字進行查詢,找 到所屬單位後點擊單位名稱,將資料帶回至新帳號申請頁面;最 後點擊「 確定」,進 入下一 步資料填報頁面。

  6. 有關新冠抗病毒藥劑之智慧防疫物資管理資訊系統 (SMIS)」登錄藥品移撥及領用操作流程. 發布單位:疾病管制科. 為確實掌握藥品管理與收支結存情形,各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配賦點與存放點應指派專責人員負責,並應具有SMIS帳號,倘有藥物庫存異動(含點驗 ...

  7. (四)透過防疫物資管理資訊系統,即時掌握各級庫存單位採購、進貨、庫存、領用及補貨等資訊,並視衛生局/醫院之庫存情形,滾動式辦理撥補配送。 (五)指揮中心協調及媒合相關防疫物資 (如:額溫槍、口罩、隔離衣、藥用酒精等),優先提供醫療機構執行醫療照護使用,並自2020年2月起,透過與醫界及各業管單位保持溝通管道,滾動式管理並即時反應解決問題。 醫療機構防疫物資整備現況如下表: 二、口罩相關管制措施: 緣由. 由於新型冠狀病毒主要傳染途徑為接觸帶有病毒的分泌物或飛沫,因此口罩是落實個人防護最重要的物資之一,為確保國人取得足量口罩,我國依法徵用國內工廠生產之一般醫用口罩及外科手術口罩、限制口罩出口,以及加速布建口罩生產線,另為使每位國人均能公平地購買到口罩,我國也推出口罩實名制配銷制度。

  8. 本使用手冊中,將疾病管制署智慧防疫物資管理資訊系統簡稱為〝SMIS〞。 本使用手冊採取〝功能〞操作方式撰寫。 本說明內容所擷取之網頁圖片僅供參考,最新網站頁面仍以實際架設網站為主。 基本資料作業.

  9. 主旨:檢送新修訂「智慧防疫物資管理資訊系統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相關功能操作說明」(如附件),請查照。 相關公文檔案: 公文內容. 增加新的回應. 口罩販售實名制之配套措施. 口罩實名制 (1.0)帳務系統.

  10. 衛生局公文. 主旨:檢送新修訂「智慧防疫物資管理資訊系統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相關功能操作說明」(如附件),請轉知所屬依循辦理,請查照。 相關公文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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