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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存載具,節稅有捷徑! 更新日期:111-03-01.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臺中訊)因應電子商務盛行及環保意識抬頭,財政部自民國89年就將「電子發票之推動」列為重點發展方向之一。 推動至今,電子發票之運用不僅限於電子商務,更悄悄走入我們的日常生活呢!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政府所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如公益彩券、統一發票等,中獎獎金在250元 (含)以上者,中獎人出具之領獎收據,依印花稅法規定,應按中獎金額4‰繳納印花稅。 該局指出,若民眾於消費時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並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完成雲端發票設定中獎獎金匯入指定銀行帳戶,系統不只會自動幫您對獎,並將獎金直接匯入指定帳戶,更可享受免繳納印花稅的優惠喔!
Q19:消費者忘記攜帶載具消費時,電子發票可否事後補登載具?. 更新日期:110-05-11. A:發票係於交易行為發生時開立,無事後回溯補開的概念,電子發票不可事後補登,有載具時就開立雲端發票,無載具時就開立電子發票證明聯。.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可下載「統一發票兌獎APP」或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網站 ( https://www.einvoice.nat.gov.tw )等2種方式申請手機條碼及完成領獎帳戶設定,未來存入手機條碼的雲端發票中獎時,民眾會收到中獎通知的電子郵件,中獎發票獎金也會自動匯入指定帳戶。 此外,還可以將各商家的會員載具、電子票證 (悠遊卡、一卡通)、信用卡載具、跨境電商電子郵件載具、公用事業載具 (水、電、瓦斯及電信帳單等)及其他民營電信帳單等歸戶 (綁定)到手機條碼,方便管理所有雲端發票。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了鼓勵民眾消費購物時使用「載具」(如手機條碼、悠遊卡、信用卡等)儲存無實體電子發票,只要事先上網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https://www.einvoice.nat.gov.tw )申請手機條碼並完成載具歸戶及設定獎金匯款帳戶等,當發票中獎時,該系統會主動以電子郵件通知,中獎獎金也會自動匯入指定帳戶,還可免納中獎獎金千分之4印花稅,省時便利環保又節稅,請多加利用。 民眾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撥打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也可上該局網站 ( https://www.tax.taichung.gov.tw )查詢相關資料。
Q17:消費者若遺失電子發票證明聯,如何處理?. 更新日期:110-05-11. A:電子發票證明聯若遺失比照傳統發票遺失處理,不可再行列印給消費者,以維持兌獎之唯一性。.
Q16:甚麼時候要開立電子發票證明聯?. 更新日期:110-05-11. A:買受人有紙本作業需求時 (如對於未持載具索取電子發票,或雖有持載具索取電子發票但其表明有紙本作業需求者),則營業人提供電子發票證明聯與買受人。.
雲端發票專區. 導入雲端發票資訊專區 (連結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相關法規及函釋規定 (連結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登入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申請Turnkey傳輸. 辦理Turnkey上線前自行檢測. 申請電子發票字軌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