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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台灣地理位置無可遷動,但歷史發展容易被忽視、曲解或忘記。 看清楚台灣史跡,心中將自有方向。 台灣原屬組成多元複雜之南語族居住之所,歐美帝國更迭,日本明治維新,均影響台灣之發展。 1550年代,葡萄牙艦隊東來,路過台灣,福爾摩沙,婆娑之洋,美麗之,即是對台灣美麗之讚嘆。 但當時歐洲帝國艦隊目標在呂宋諸,台灣不是其殖民目標。 隨後,西班牙、荷蘭艦隊,亦同以呂宋諸天然資源為帝國財貨目標,順帶駐紮台灣。 帝國於歐洲爭霸,戰線綿延東來,荷蘭人趕走西班牙人,鄭成功驅逐荷蘭人,台澎成為反清復明之基地。 1593年,日本豐臣秀吉統一日本後,將《招諭書》交長年於東南亞沿海經商之原田孫七郎,要求台灣「たかさご」(高山國)臣服於日本。 惟南島語族成員複雜,無一統之領袖,招諭之事,不了了之。

  2. 日月潭曾經有座「光華島」,遊客自「德化社」碼頭登艇遊湖,登島攬勝是行程之一。 島上還有一座月下老人祠,供奉月下老人,據說非常靈驗,是情侶、夫妻蜜月旅行必訪之地。

  3. 一、甚麼是「智慧創作專用權」? 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3條規定:「政府對原住民族傳統之生物多樣性知識及智慧創作,應予保護,並促進其發展;其相關事項,另以法律定之。 」因此,「為保護原住民族之傳統智慧創作,促進原住民族文化發展」(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第1條),我國在民國96年12月26日制定公布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 (以下稱「條例」),第3條明定「原住民族傳統之宗教祭儀、音樂、舞蹈、歌曲、雕塑、編織、圖案、服飾、民俗技藝或其他文化成果之表達」經原住民族或部落申請(條例第6條),由主管機關 (即原民會)認定並登記後(條例第4條),取得「智慧創作專用權」(條例第7條),這項權利的內容,包括「智慧創作財產權」及「智慧創作人格權」(條例第10條)。 二、誰可以申請「智慧創作專用權」?

  4. 作者:章忠信. 1184 著作權的「質權設定」是甚麼意思? 「質權設定」後,著作權人還可以行使著作權嗎? 「質權設定」就是「典當」的意思,在智慧財產權方面,就是將智慧財產權「押」給債權人,作為擔保,以借錢或取得相當對價。 「質權設定」之後,智慧財產權人仍是智慧財產權人,但若屆期沒有還錢,債權人就可以聲請拍賣智慧財產權,以拍賣所得,清償借出去的本金及利息。 到當舖當東西要交付東西,智慧財產權不是「東西」,是抽象存在的法律上權利,其「質權設定」是透過向主管機關作質權登記,以確保質權。 過去著作權法在八十七年修正前還有登記制度的時候,有一項著作財產權的質權登記,後來併同著作權登記制度取銷了。 質權設定只是以權利作為債權的擔保,「質權設定」後,權利人還是可以行使其權利,意思是趕快去賺錢好還債。

  5. 所謂「互惠保護原則」,是指國與國間,雙方相互保護對方國民的著作,通常都是透過雙邊或多邊的著作權保護公約或協定;所謂「首次發行原則」,則是指著作人所屬的國家,雖然與本國沒有著作權互惠保護關係,但因為該著作在本國境內首次發行,表示著作人重視本國市場,為了鼓勵外國著作都能到本國來首次發行,所以也在本國加以保護。 除了「互惠保護原則」,以及「首次發行原則」之外,外國人著作之保護尚須適用「國民待遇原則」,亦即本條所謂「得依本法享有著作權」,其真意乃是一旦依「互惠保護原則」或「首次發行原則」決定保護外國人著作,這些外國人著作在我國享有國民待遇,也就是說和我國國民一樣,適用我國著作權法而受保護。

  6. 一、文化資產保存法. 文化資產保存法制定公布於71 年5月26 日,其前身為19 年5 月24日制定公布之古物保存法。 古物保存法制定之目的,在限制我國境內古物之任意發掘及盜賣行為年文化資產保存法制定公布2。 71. 後,因時空已大幅改變,不再為國寶古物挖掘盜賣氾濫環境,乃廢止古物保存法,致力於中華文化之保存3。 隨著本土化及多元文化之發展,文化資產保存法經多次修正,94 年修正文化資產保存法,於第1條開始將「發揚多元文化4」納入立法目的, 2 黃翔瑜,臺灣文化保存法制之更迭及其實踐比較(1900 - 1982 ),臺灣文獻,2012 年6 月,63. 卷2 期,頁209-211。

  7. 作者:章忠信. 98.12.16 完成. 有著作權 侵害必究. service@copyrightnote.org. 一九二五年,朱自清(1898~1948)寫了一篇感人的「背影」,回憶在南京浦口車站目送月台上來送行父親的背影,數十年來,一直是散文中的經典。 「背影」是朱自清的父親,南京浦口車站始終是人來車往的中點站,不曾屬於朱自清。 一九七九年,葉佳修寫了「外婆的澎湖灣」,由潘安邦唱紅到現在。 「外婆的澎湖灣」是葉佳修寫的,潘安邦可以擁有甚麼呢? 絕對不是澎湖灣。 寫散文、歌曲或演唱的人,對於他的創作或表演,可以享有著作權,而且不待做任何申請就享有,至於所敘述的景點,是一定不能享有專有權利的,否則,若是誰寫了就能享有權利,就成了人類大災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