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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日 · 〔記者高嘉和/台北報導〕針對國安局占用三千坪民地案,房仲業者以地號地籍套繪後指出,這五筆爭議土地全位於國家公園保護區,變更前土地沒那麼值錢,以實價紀錄推估,僅約三億元。 房仲業者指出,其實這塊爭議土地兩年前就有媒體報導過,根據地籍資料記載,國安局局本部土地共計十八筆,都位於士林區芝蘭段四小段,爭議土地地號為 三四三、 三四四、 三八二、 三八七及 三八九,共五筆,總面積是九七七九.六八平方公尺,約三一八九.三二坪。 業者指出,依實價網揭露資訊,在去年同屬芝蘭段有多筆土地交易,每坪土地價格從八.五萬元到二五 萬元都有,顯示保護區土地與變更後土地「差很大」。
2015年7月29日 · 網友回應. 新北市一名鄭姓地主為了閃避土地持分人的優先購買權,竟將百分之一的土地贈與買家,再以千萬元市價將新店一處畸零地售出,想要購買該地的林姓土地持分人發現後,認為自己權益受損,告鄭姓地主及王姓代書偽造文書。 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認為鄭女確實是假贈與真買賣,且與代辦手續的王姓代書涉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將兩人起訴。 檢察官調查,鄭女想要將土地賣給出價較高的買家,不想販售給一樣持分土地的林姓地主,便想到用贈與的方式,將百分之一的土地先送給買家,讓他也成為土地持分人後,也享有優先購地的權益,藉此合法將土地賣給對方。
2023年12月6日 · 2023/12/06 18:52.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蔡姓女子委託台東某仲介公司出售台東市一筆土地,約定實際收取之成交價額應在4138萬元以上,房仲馬上覓得買主,但蔡女在收下斡旋金支票100萬元後反悔,拒簽買賣合約。 房仲公司提告要求給付約定的4%佣金,連帶買方應付的2%也要她付,共求償256.5萬元,台東地院法官判蔡女應付1%的42萬7500元。 這家知名房仲公司提起「給付報酬」之訴主張,蔡女於民國108年11月間委託仲介公司出售台東市一筆土地,特別約定不包含賣方應支付之土地增值稅及仲介服務費用在內,其實際收取之成交價額應在4138萬元以上,雙方簽有土地專任委託銷售契約書。
2014年1月10日 ·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縣府工務局副局長郭振寰表示,既成道路由工務局轄下的「既成道路認定小組」,邀集相關單位會勘認定,認定後地主就不能私設圍籬或剷除,但可以捐地換取「容積移轉」,地主權益不致受損。 早期,私人土地若被認定是既成道路,地主可以捐出用地來抵稅,郭振寰說,如今地主只能捐地換取「容積移轉」,也就是將既成道路的用地捐給政府,換得相對的「容積移轉」,可注入其他建築使用土地,增加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 建商收購用於建案. 坊間有建商收購「容積移轉」,用在新建案上,以增加新建案的總樓地板面積,地主可將「容積移轉」轉賣給建商。
2021年8月3日 ·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62歲蔣姓女子於2016年10月間以3千多萬台幣出售位於嘉義縣太保區的2筆土地,因持有土地未逾2年,怕被核課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簡稱房地稅),第1次申報納稅時高報她先前買得土地的價格,在更正申報時又低報出售價格,涉逃漏稅282萬餘元,因她拒繳,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2日拘提到案、聲請法院管收獲准。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對曾經經營建設公司的蔣女此案補課房地稅約284萬元,她逾期不繳納,案經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台南分署先查扣到1萬9千元,蔣女尚欠282萬餘元稅款、仍拒絕繳納。
賣土地,理當追求高價,台東黎姓地主與人簽合約賣一筆農地650萬元,且已拿220萬元,卻棄高價,將土地以100萬元改賣另人;前約買方告後約無效 ...
2014年7月9日 · 地方今日熱門. 2023/01/02 05:30. 網友回應. 區段徵收都市計畫縣府地政局會評定地價,地主可以選擇領錢或領地,領錢就是按照評定的地價領錢,如果地主要領地,地價會換算成權值,做為未來配地的依據。 法令規定,區段徵收配地比是四十%到五十%,實務上大多是四十%,基於「有土斯有財」觀念,多數地主選擇將權值換地,舉例來說,如果所有地主權值是一百億元,配給地主的土地現值是一二 億元,也就是一元可以配到一.二元的土地,如果地主要配到好的地段,就需花費更多權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