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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是198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中新规定的内容。 此前的195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中并无该内容 [1] 。 地位职权. 根据1982年12月10日通过并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2] 第二十五条 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组成委员长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一)决定常务委员会每次会议的会期,拟定会议议程草案; (二)对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的议案和质询案,决定交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 (三)指导和协调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处理常务委员会其他重要日常工作。

  2. 全国人大常委会历任委员长为 刘少奇 、 朱德 、 宋庆龄 (代理)、 叶剑英 、 彭真 、 万里 、 乔石 、 李鹏 、 吴邦国 、 张德江 、 栗战书 以及 赵乐际 , 全国人大常委会 历任第一副委员长为 宋庆龄 、 林伯渠 、 彭真 、 董必武 、 宋庆龄 、 陈丕显 ...

    • 159, 席
  3.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始有组成人员175人,其中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16人,委员159人,均由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选出,任期5年,由2018年3月至2023年3月 [1]。

    次数
    起末时间
    议程
    第一次
    2018年3月21日
    任命全国人大常委会 副秘书长 、 预算工作委员会 主任、 香港基本法委员会 主任和 ...
    第二次
    2018年4月25日 2018年4月27日
    通过 人民陪审员法 、 英雄烈士保护法 、 关于修改国境卫生检疫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 ...
    第三次
    2018年6月19日 2018年6月22日
    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职责问题的决定、关于 中国海警局 ...
    第四次
    2018年7月9日 2018年7月10日
    • 167人
    • 杨振武
  4. 2023年9月9日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副委员长、秘书协助委员长工作。 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组成委员长会议,处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