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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務上之重大過失行為,而於發現期間屆滿前受國家賠償義務機關依國家賠償法求償者,除本保險契 約不保事項載明外,對於該賠償請求,亦在承保範圍內。

  2. 關於我們 財產有保險,生活有保障,對於您的產物保險疑慮,我們只有一種態度,那就是誠懇,藉由兆豐保險的專業解惑,讓您更了解產物保險。 台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58號 24H服務專線: 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53-588

  3. 前項所稱「被保險人」係指駕駛人,為車主本人。 第二條 理賠範圍及標準 保險汽車發生單一汽車交通事故,致被保險人體傷、失能或死亡時,本公司依下列規定給付保險 金: 一、給付項目:以下列項目為限: (一)傷害醫療費用給付。 (二)失能給付。

  4. 108 年5月版. 請特別注意事項. 1. 如果有保險代辦人要求替您申請強制險保險金而收取高額的代辦費,請要受騙上當,避免您的保險利益受損, 因為保險項目及金額都有法令的規範, 非常容易申請。. 如果保險代辦人以不實的文件申請,您也可能受連累而負擔刑事責任 ...

  5. 裝置於被保險人營業處所或由被保險人指定之人於運送中之電子資料處理媒體因盜竊、搶劫而 導致之損失,但此項媒體須為被保險人所有或對其毀損滅失應負責任者為限。 所謂「運送中」指自被保險人所指定之傳遞人收受標的媒體之時起至將標的媒體交付於受領人或 其代理人止。 四、電子訊息之誤傳或竄改: ( 一)被保險人因信賴係由顧客、自動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經由: 電子通訊系統,或 . 自動票據交換所之作業系統,或 . 電傳打字機、傳真電報機, 直接將電子訊息輸入被保險人之資訊系統或電訊終端機而實際彼等並未傳送,致移轉或交付 資金、財產、或授信、轉帳、或給付任何具有金錢價值之對價而遭受之損失。 ( 二)被保險人因誤信在 . 電子資料儲存媒體運送中,或 .

  6. 一、固定裝置於保險汽車之零件、配件非與保險汽車同時竊所致之損失。. 二、在出租予人或有償載運乘客或貨物、出售、附條件買賣、出質、留置權等債務關係存續期間所發生之毀損滅失。. 第四條 自負額 保險汽車發生本保險承保範圍內之損失時 ...

  7. 於知悉有控訴或請求賠償時,應將收到之賠償請求書、法院令文、傳票或訴狀等影本送交本公司。. 本公司認為必要時得要求被保險人提供有關資料及文書證件。. ★ 被保險人對於承保範圍內之賠償責任,應遵守下列之約定: 除必須之急救費用外,被保險人就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