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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08.網路申領電子謄本作業之安全性評估及防偽機制為何?. 核發電子謄本之地政事務所採用政府憑證管理中心 (GCA)所發出之電子憑證,及利用電子簽章加密機制,對地籍謄本作數位簽章,使檔案在網路傳輸中不被竄改,以確保資料安全,又因為電子憑證數位簽章 ...

  2. 提供高雄市政府地政局發布的地籍異動即時通 為防止偽冒不動產抵押貸款或移轉的情形,內政部自105年10月31日起,推出「地籍異動即時通服務」,民眾可上網或就近至任一地政事務所免費申請後,只要名下已登記的不動產移轉、設定抵押或書狀補給時,於辦理「收件」、「異動完成」時,系統 ...

  3. 土地登記規則第118條第4項時效取得地上權登記、不動產役權登記、農育權登記爭議. 二、調處費用. (一)土地法第34條之1第6項之不動產糾紛案件,每件調處案申請人應繳納調處費用新台幣一萬五千元。. (二)土地法第101條、土地法第105條、土地法第122條 ...

  4. 登記案件辦理情形. 高雄市土地登記案件辦理情形查詢. 全國地政案件辦理情形查詢. 即日起開放24小時查詢,資料為即時更新資料. 收合. 公告資訊. 機關介紹. 土地開發.

  5. 刑事案件的證據可分為人證與物證兩種物證是指依據所發現的物件狀態來證明某些事實的存在或者不存在像查到的兇刀刀柄上有兇手的指紋刀刃上有被害人的血跡就可以證明兇手是拿這把刀去殺被害人。 至於人證,指的是利用人的特別學識與經驗,或者某些經歷的事實,同檢察官或者法院為陳述,作為證據的資料。 證人,就是人證的一種。 證人的確像一般人所瞭解的是到檢察官、法院的受命法官、審判長或受託法官那裡作證的人。 所謂作證,就是要說出自己親身經歷過的見聞。 道聽塗說得來的一些資料,是不能作為證言的。 有關證人的資格,也就是什麼人才可以當證人,刑事訴訟法並沒有特別的限制,只是規定合於特定條件的證人,是可以拒絕證言與不得命其具結的。 沒有具結的證人證言,就是說了假話,也不受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條偽證罪的追訴處罰。

  6. landp.kcg.gov.tw

  7. 本局「高雄地籍圖資服務網」以地理資訊系統 (GIS)結合地籍圖資查詢應用為基礎,對外提供土地、建物及多樣的地政資料查詢服務,該系統特色如下:. (一)資訊查詢:. 可查詢土地資料、登記建物、地籍清理、未辦繼承、私人耕地375租約、徵收區域、開發區標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