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1.怎麼盤點? 其實,著作人到底完成多少著作,並不容易盤點。 因為,著作權不需要註冊登記,隨手完成的都受保護,誰會知道,自己一生完成多少作品?不過,總是一些重要的著作,必須出現在自己的清單中。 對於這些自認為重要的著作,著作人必須掌握它們的權利狀態,包括,「 著作物」的「所有權」是不是仍在自己手上?「著作財產權」沒有讓與他人?是否授權他人利用?是專屬授權?還是非專屬授權?如果是專屬授權,著作權法規定,在授權期間,自己是不能利用著作的。 2.證據保存. 「著作財產權」的讓與,或是著作的授權利用,著作權法並沒有登記制度,無法透過登記來證明或產生公示效果,雙方 口頭約定,就發生法律效果,至於簽署文件,只是為了未來發生爭議時,可做為證據之用。

  2. 由於他們非常專業,知道如何有效處理,可以省去向一般檢警機關報案時很多不必要的周折。 檢舉專線:0800-016597 總機:02-22150711 傳真號碼:02-22142627 地址:23156 台北縣新店市安豐路66號 大隊長信箱:liao@tipo.gov.tw。

  3. 一個社會如果沒有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的存在與健全運作,象徵著兩個極端的事實:一是著作無法被充分有效地利用,對著作財產權人、利用人,乃至一般社會大眾而言都是一項損失;二是著作被廣泛地利用,但著作財產權人之權益一再地受侵害而束手無策,利用人縱使有心守法,亦無管道洽談授權情事。 了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著作權人可以透過授權契約,放心地將著作財產權交給集體管理組織管理,自己專心創作,每隔一段期間就可以被分配到一筆使用報酬,只要從中扣掉一部分管理費給組織,就能獲得這些好處;而在利用人方面,只要與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簽約,每一年支付一筆固定的使用報酬,就能使用該組織所管理的所有著作。

  4. 除了本名與別名,作者也可以決定以不具名的方式,發表他的著作,社論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社論為了顯示其中立的立場,或者是代表報社或刊物的立場,由執筆者以不具名的方式,發表論著,展現其對社會時事的關切。. 以不具名的方式發表文章,有時候可以 ...

  5. 「觀念」是一種想法或概念,是抽象存在的,「表達」則是對於特定「觀念」的對外展現,是具體而可以感知的。 舉例而言,以一定比率的某種元素加上一定比率的另外一種元素,經過特定的處理程序,可以形成一定的結果,有助於某種疾病之治療,這是一種「觀念」,經過研究或思考而發現,如果沒有透過語文或圖解對外展現,祇是抽象地存在,無法受著作權法保護。 對於同一種「觀念」,若以不同的方式加以闡述,則各別的闡述是不同的「表達」,可以分別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沒有經過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或授權,逕行利用各別的「表達」,將會構成侵害著作權。 「觀念」祇在符合專利之規定,依專利法申請專利獲准後,才能享有專利之保護,否則,不能禁止他人利用該「觀念」去施行。

  6. 尤其是對於一個拿到「依法令舉行之考試試題」的利用人,要如何知道那個試題在先前就已經是受著作權保護之標的? 本刊試著提出自己的看法,希望能言之成理,也請各方提出指正。

  7. 誤用別人的圖檔,算是故意還是過失侵害著作權?. 作者:章忠信. 2059 因不小心,誤用一張他人從LINE群組傳來的圖轉到臉書上,並無故意侵權。. 在接到著作財產權人侵權之電子郵件通知後,立即將圖下架,請求原諒。. 但法官仍判定我侵權之故意,這樣合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