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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現今,雖不至於掉腦袋,但把你吊起來,用放大鏡檢視,用探照燈照射,就不信找不到你問題來處理你。 所以,有權者會透過殺雞儆猴,營造寒蟬環境,務必讓異見禁聲。 不可期待聖君常在,公開透明資訊,定期換人做做看,比較不容易有弊端。

  2. 舉例而言,以一定比率某種元素加上一定比率另外一種元素,經過特定處理程序,可以形成一定結果,有助於某種疾病之治療,這是一種「觀念」,經過研究或思考而發現,如果沒有透過語文或圖解對外展現,祇是抽象地存在,無法受著作權法保護。

  3. 有鑒於此,筆者為大家整理出以下幾個簡單著作權觀念,讓大家可以快速認識著作權。 「著作權」才是正確用語. 大家可能常在一般出版品版權頁上看到「版權所有,翻印必究」等文字,偶爾在報章雜誌上也看到某製作人說已將電視連續劇「海外版權」賣給國外某電台,某知名作家說已將小說「電影版權」賣給某導演,某出版社說已取得外國知名作家小說「發行版權」,這其中「版權」,各人說法不同,容易造成混亂。 其實,「版權」一詞只是通俗說法,並非正確法律名詞,「著作權」才是著作權法所規定正確用詞。

  4. 如何區別是否觸犯著作權法或商標法?. 作者:章忠信. 131 若出版品中所採用照片出現商品商標,例如,照片拍攝是V8攝影機,而攝影機上有「聲寶牌」字眼,或拍攝優酪乳,優酪乳包裝上有味全「五圈」商標,此情形是否觸犯著作權法或商標法 ...

  5. 作者:章忠信. 1246 著作權法一再增加著作權人所能享有權利,也一再延長其著作權期間,如同在「公共領域 (public domain)」圈地為王作法,對公眾並不公平,為何立法者並未考慮公眾利益,一味偏向著作權人,限制了「公共領域」範圍? 將著作權法對於「公共 ...

  6. 誤用別人圖檔,算是故意還是過失侵害著作權?. 作者:章忠信. 2059 因不小心,誤用一張他人從LINE群組傳來圖轉到臉書上,並無故意侵權。. 在接到著作財產權人侵權之電子郵件通知後,立即將圖下架,請求原諒。. 但法官仍判定我侵權之故意,這樣合理嗎 ...

  7. 紙本文字閱讀很重要,讀者可以掌控暫停、回翻及向後快翻整份紙本主控權,方便思考及選擇。 但觀看影音內容,只能一直跟著內容往下走,就喪失暫停、思考能力及學習主控權。 網路閱讀也是一樣,還不如看一份紙本。 人閱讀習慣,閱讀紙本,目光駐留於紙本字裡行間時間較慢,會細細閱讀,深深思考,網路瀏覽求快,沒有耐性,所以篇幅都較短。 同一份報紙新聞,網路上新聞與「報紙」內容有時是有差距,不是全文一樣,紙本較完整。 很多質報,會將優質內容鎖進付費牆,無法免費網路瀏覽。 紙本多元,想看哪裡就看哪裡,你沒有看,它也還在,你就還有機會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