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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外銷品因故退回. 一、依據:「 關稅法第 57 條 」及「 外銷品因故退貨通關作業要點 」。. 二、申請方式:復運進口之外銷品,經海關核符原出口報單資料後辦理。. 納稅義務人按一般進口貨物向海關辦理申報手續外,並應於報單「其他申報事項」欄報明 ...

  2. (4)貨物本身或其包裝產地標示不符,或原有標示雖經去除、破壞或塗改 而仍可辨識者: 海關得依其原有產地標示認定產地,但納稅義務人提出反證證明其原 有產地標示確屬錯誤者,不在此限。(5)貨物本身或其包裝上之產地標示經去除、破壞或塗改致無法辨識者:

  3. 旅客攜帶骨灰入、出境應辦理手續為何? 一、家屬隨身扶抱骨灰搭機入、出境,並無特殊規定,入境時可由「綠線檯」通關,如檢具死亡證明書及火化證明書供核,將有助通關檢查。 二、一般大體或骨灰若以貨運方式運回臺灣,均需辦理通關手續,家屬可委託報關行報關或親自辦理報關,報關時應 ...

  4. 外銷品退回整修完竣後,欲再出口,如何申報?復運進口時已繳之押款、是否需另具申請書申請 答: 一.依「外銷品因故退貨通關作業要點」第4條及第8條規定辦理。 復運進口之外銷品,經海關核符原出口報單資料後,按下列通關程序辦理:

  5. 電子化申請沖退稅業務簡介. 、「外銷品沖退稅之意義:. 外銷品沖退稅係指廠商進口原料經加工若符合外銷品沖退稅有關法令即准予退還其所用進口原料稅款。. 換言之,進口原料須取得產業發展署核定之核退標準並經加工後出口者,方可退稅 ...

  6. 首頁. ::: 旅客攜帶骨灰入、出境應辦理手續為何? 一、家屬隨身扶抱骨灰搭機入、出境,並無特殊規定,入境時可由「綠線檯」通關,如檢具死亡證明書及火化證明書供核,將有助通關檢查。 二、一般大體或骨灰若以貨運方式運回臺灣,均需辦理通關手續,家屬可委託報關行報關或親自辦理報關,報關時應檢附家屬代表身分證影本、往生者護照及身分證件影本、火化證明或死亡證明書、空運提單等文件。 另有少數航空公司規定,骨灰不得隨身攜帶入境,限定以貨運方式入境,行前請先向航空公司問明。 (旅客通關24小時免付費專線0800-311-006) 關務署臺北關稽查組. 業務諮詢電話: (03)398-2293. 發布日期:2022-08-22.

  7. 現行「外銷品售後服務或運回整修通關辦法」內容係海關執行面的規範,為配合行政程序法之施行,廢止該辦法,另訂「外銷品因故退貨通關作業要點」替代之,並大幅簡化通關手續。. 復運進口之外銷品,其原出口時未申退原料關稅者,依現行作業方式,需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