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該局提醒,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後即喪失繼承人身分,拋棄繼承權人的相關扣除額也不能從遺產總額減除,民眾決定前應審慎考量,避免影響權益。 如有法令適用疑義,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利用國稅智慧客服 ...

  2.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在親屬過世後,必須辦理被繼承人的遺產稅申報,才能處理遺產繼承的事務,辦理被繼承人遺產稅申報,可以透過網路「查詢」、「下載」及「申報」三步驟,在家就可輕鬆完成遺產稅申報,報稅免出門,申報好便利。 該局說明網路申報三步驟如下: 第一步驟「查詢」:民眾使用自然人憑證、健保卡或行動自然人憑證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點選「稅額試算/遺產稅稅額試算專區/各項申辦作業」後,線上申辦「查詢被繼承人財產、金融遺產、死亡前二年內贈與及所得資料暨申請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並點選查詢資料領取方式為自行網路下載(金融遺產資料申請後30天方可網路下載)。

  3. 繼承人可採「多數決」申請以被繼承人存款繳納遺產稅.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繼承人申請以被繼承人存放於金融機構的存款繳納遺產稅,如無法取得全體繼承人同意,可按財政部106年12月6日台財稅字第10600631250號令釋示,比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0條第7項規定 ...

  4. 該局提醒民眾,申報遺產稅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申報贈與稅應於超過免稅額之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辦理,如尚有相關稅務問題,可撥打各地區國稅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5.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申報112年1月1日起發生繼承案件之遺產稅,其未成年子女扣除額成年年齡已下修為18歲,另113年起發生之繼承案件,是項每年可加扣金額由50萬元提高為56萬元。

  6. 繼承人以遺產存款繳納遺產稅,多數決同意即可申請.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繼承人為繳納遺產稅,得申請以被繼承人遺產中的存款繳納,若無法取得全體繼承人同意,得由繼承人以「多數決」同意方式,向國稅局提出申請。. 該局說明,當繼承人自有現金不足 ...

  7. 該局提醒,繼承人應先行繳清遺產稅後,始能取得遺產稅繳清證明書,並辦理遺產繼承登記,若繼承人有以其自身固有財產墊繳遺產稅者,則應就遺產扣除所墊繳之遺產稅後再行協議分割,倘有免除其他繼承人應繳納遺產稅之義務,需就墊繳之遺產稅扣除分割後實際繼承財產之差額核課贈與稅,請納稅義務人注意,以維護自身權益。 該局貼心提醒,民眾如有國稅相關疑義,可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相關連結. 繼承人間協議分割遺產,不課徵贈與稅;但記得扣除代墊繳的遺產稅喔! 回上一頁. 回最上面.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