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其他人也問了

  2. 2017年4月18日 · 立益紡織違大解法資遣勞工 工人絕食100小時遭資方無視.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立益紡織平鎮廠勞工為了抗議立益紡織公司無預警解僱只依照勞基法給予最低資遣費標準30名員工組成工會要求資方協商給予2個基數的資遣費計算。. 有三名女工 ...

  3. 2016年12月29日 ·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復興航空解散大量解僱勞資案29日進行第四次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協商結果破局。. 復興航空企業工會表示仍將持續抗爭直到資方答應真正優於法令的資遣費補償方案。. 興航工會顧問鄭雅菱表示目前工會計算 ...

  4. 2016年11月25日 · 依照勞基法新制資遣費計算按勞工工作年資每滿1年發給1/2個月的平均工資 (=0.5個基數),最高以發給6個月平均工資為限由於復興航空近年發生兩次空難爆發過離職潮有相當比例的新進員工任職未滿三年復興航空企業工會訴求資遣費計算優於勞基法以解雇事發前6個月平均工資計算每滿1年1個基數並額外加發50萬補償金承擔起企業照顧員工之責而且依據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雇主應於60天前預告員工所以離職日應訂定在106年1月21日直到明年元月底資方仍須支薪。 然而,勞方協商立場卻在會議中分成兩派,一方是復興航空企業工會10位成員,一方是5位「資方推選的勞方代表」,龎閔憶說,該成員們認同資方開出來的離退條件,所以工會除了要對抗資方,還要對抗「資方的勞方代表。

  5. 2016年12月29日 · 另外對於資遣費的計算方式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平均工資剩餘月數則依比例計算而工作未滿1年者依比例計算給予之未滿1個月者以1個月計。 而勞工有第12條情形時,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 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二、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 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 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四、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 或故意洩漏雇主技術上、營業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損害者。 六、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6. 2015年11月26日 · 自救會成員莊舒晴也強調約聘制度非常不合理這些弱勢勞工們甚至不受勞基法保障必須趁早廢除。「國道收費員是公部門濫用約聘僱的實例他們面臨了年資計算勞保損失及不受勞基法保障等問題

  7. 當下協商無共識會議主席提出新方案基於威航倒閉時每位員工可多領1個月資遣費母公司應優於子公司建議興航給付1700位員工1.5個月薪資以優於勞基法規範工會行政補償費用則建議工會會員每人10萬元希望資方代表帶回公司好好討論。 前 (7)日復興航空工會秘密突襲林家關係企業, 圍堵國產實業水泥廠 ,拉高抗爭強度,要求林明昇出面協商,但昨 (6)日的第五次強制協商,談判策略採取退讓,將訴求一口氣下修到主席建議的新方案:「除《勞基法》法定資遣費、《大解法》60天預告薪資,另外加發1.5個月薪資 + 每位工會會員10萬元行政費用。 」工會幹部許燁並表示,若資方願意承諾,工會也願意簽字結束抗爭。

  8. 2015年9月4日 · 根據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4條規定事業單位提出之解僱計畫書內容應記載解僱理由部門日期人數解僱對象之選定標準及資遣費計算方式及輔導轉業方案等。 第5條則規定事業單位要在提出解僱計畫書之日起10日內,勞雇雙方應即本於勞資自治精神進行協商。 然而,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勞資關係科長馮飛燿出面接受陳情表示,目前仍未收到宏達電公司的資遣人員名冊,只看到宏達電公司在計畫書中載明10月31日時將資遣400人。 另外,宏達電被資遣的員工說:「我是直到被個別約談才知道被資遣,公司根本沒有跟我協商。 目前桃產總及電子業產業工會連繫被資遣員工,已知有近60人都無法進入公司生產線。 趙建輝氣憤的問科長馮飛燿:「還沒跟基層員工協商,就解僱員工,沒有違法嗎?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