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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雇主對受僱者或求職者為明示或暗示之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作為勞務契約成立存續變更或分發配置報 酬考績陞遷降調獎懲等之交換條件。 ()性騷擾防治法之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 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適用前項第一款性別工作平等法所稱之性騷擾事件者,不適用同一項第二款性騷擾防治法所稱之性騷擾事件。

  2. 2. 建構友善女性公共設施,以落實消除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之精神。. 使搭乘捷運及輕軌乘客認識及瞭解車站安全設備位置與使用方式。. 提供舒適及便捷之大眾運輸工具同時,優先考量友善女性規劃及設置。. CEDAW為「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於1979年 ...

  3. 根據表2行政院性別平等會之性騷擾防治業務事件申訴調查統計資料,顯示性騷擾案件申訴成立且發生於大眾運輸工具之數量呈現逐年增加趨勢;總計案件數字亦呈逐年增加趨勢,然而依照大眾運輸工具上所發生之性騷擾案件數量佔總案件數之比例,顯示大眾運輸工具之性騷擾案件數量增加幅度更加嚴重。 3. 依照本局前已提出之新北市大眾捷運系統性別友善候車空間改善計畫(表3),考量前述不同性別旅客族群使用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之搭乘情形,女性旅客佔總比率將近七成,推估未來於本系統營運通車之後仍然可能呈現類似之分布狀況

  4. 目前專案管理單位已訂有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 及懲戒辦理」,監造單位亦於工作規則中明定產假生理 家庭照顧假產檢假及性騷擾申訴處理程序工務所亦有 相關之規定。 二、辦公空間之女性廁所檢討

  5. 並且過去性騷擾案件之受害者亦以女性族群占了其中多數。 規劃將於107年年底通車營運之淡海輕軌運輸系統, 其於規劃設計當初即已考量許多性別友善措施,從設施面的哺集乳室、尿布台、如廁空間、月台區CCTV監控

  6. 捷運遇到緊急狀況別慌張!在列車內遇到緊急狀況時該怎麼辦呢?今天就來帶大家認識一下列車內各個安全設備,下次遇到 突發狀況時也能臨危不亂地處理唷😉 進入內容區塊::: 最新消息 市政新聞 澄清專區 市政公告 公聽會與地方說明會 徵才資訊 採購 ...

  7. 性騷擾防治法之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