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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社会心理学等 7 个话题下的优秀答主. 01. 女性遭受性骚扰问题有多严重? 据美国 2018 年的一项研究显示,有 81% 的女性曾经受过性骚扰其中77% 的女性曾经受过言语性骚扰 51% 的女性曾受接触性的性骚扰有研究表明在各个国家和地区性骚扰都并不罕见。 根据北京众泽妇女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在 2011 年开展的“妇女观察”项目中,对中国四大城市对 2000 名女性雇员的调查,19.8% 的被调查者承认自己遭受过性骚扰,23.9% 的被调查者目睹或经历了其他女性雇员遭受性骚扰。 而由于性骚扰问题的特殊性,真实受害比例只可能更高。 但遭遇骚扰后,只有 34.3% 的人会向单位人事部门、工会或者管理者投诉,而报警和提起诉讼者不超过 20%,高达 54.5% 的女性选择隐忍。

  2. 女生面对性骚扰,该如何正确应对?. 据美国 2018 年的一项研究显示,有 81% 的女性曾经受过性骚扰,其中,77% 的女性曾经受过言语性骚扰 51% 的女性曾受接触性的性骚扰。. 与性侵犯不同性骚扰是一种边缘性的性举动它有可能出现在日常生活的任何场合 ...

  3. 前几天新闻里女生被吉他老师猥亵,自己偷录该过程视频取证,不少网友谴责女孩为什么不反抗。 但我们要考虑到一是女孩处于弱势反抗可能反而给自己带来危险二是没有这种切实证据的情况下受害者报警而对方很有可能不承认那这样警方也无法对这个老师进行处置有了视频取证是认定其性骚扰进行处理的重要依据

  4. 1、隐忍、敷衍. 著名的小学教师文某诉其校长性骚扰案她曾选择为了调出而敷衍校长态度暧昧的短信被法院认定这种性骚扰行为并非不受对方欢迎2006年9月18日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性骚扰是一种以侵犯他人人格尊严权为特征的民事侵权行为它以不受欢迎的与性有关的语言信息行为环境等方式侵犯他人的人格权。 从本案双方发送信息的行为来看,是双向的、互动的;从发送信息的内容看,文某并未反感和拒绝。 故文某上诉请求缺乏充分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故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症结在于法官未意识到职场受害人对性骚扰说“不”的特殊性。 忽略了原告急于调动,在权力关系中处于弱势方不得不敷衍强势的校长这一特殊情境,且对其中的重要片段的内容存在误解。

    • 概览
    • 女性遭受性骚扰问题有多严重?
    • 面对性骚扰,我们能做什么?

    性骚扰 是性歧视的一种形式,通过性行为滥用权力,在工作场所和其他公共场所欺凌、威胁、恐吓、控制、压抑或腐蚀其他人。 性骚扰表现形式尚无统一界定,一般认为有口头、行动、人为设立环境3种方式。 口头方式:如以下流语言挑逗他人,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或色情文艺内容; 行动方式:故意触摸碰撞他人身体敏感部位; 设置环境方式:即在工作场所周围布置淫秽图片、广告等,使对方感到难堪。

    据美国 2018 年的一项研究显示,有 81% 的女性曾经受过性骚扰,其中,77% 的女性曾经受过言语性骚扰,而 51% 的女性曾受接触性的性骚扰。

    有研究表明,在各个国家和地区,性骚扰都并不罕见。

    根据北京众泽妇女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在 2011 年开展的“妇女观察”项目中,对中国四大城市对 2000 名女性雇员的调查,19.8% 的被调查者承认自己遭受过性骚扰,23.9% 的被调查者目睹或经历了其他女性雇员遭受性骚扰。

    而由于性骚扰问题的特殊性,真实受害比例只可能更高。

    但遭遇骚扰后,只有 34.3% 的人会向单位人事部门、工会或者管理者投诉,而报警和提起诉讼者不超过 20%,高达 54.5% 的女性选择隐忍。

    相较于其他侵害,性骚扰更加难以取证。

    如果不幸遇到性骚扰,我们完全可以在现有的法规和政策框架之下,尽量降低它对生活的负面影响。

    1. 明确自身立场和态度

    •当感觉到不舒服时,就是需要表明立场的时候。

    骚扰者没有任何理由去侵害他人,超越他人可以接受的亲密界限。如果对方想与你发展亲密关系,也不应该以让人不舒服的方式开始;

    •不要试图忍让与逃避,这样解决不了问题。

    骚扰者反而会借口自己得到了默许,甚至借口受害者在半推半就,做出更严重的侵害行为;

  5. 首先遭遇性骚扰应该坚定而明确的说”,拒绝的方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或者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表达。 无论何种方式,都必须留下证据,为将来的投诉或者诉讼做好准备。 之所以必须明确拒绝是因为从法律角度讲,“违背受害者意愿是判断某行为是否构成性骚扰的必要条件。 此外,从保护自己的角度出发,不拒绝无疑会给骚扰者一个错误的信号:你默认,你软弱可欺,进而变本加厉地继续实施骚扰行为。 其次,可以 采取适当行动 。 选择一种方式或倾诉对象讲出来,及时保存所有证据,利用内部投诉机制及时投诉,向公安机关报案,向妇联等社会维权机构投诉,向人民法院起诉等维权方式都可以考虑。 另外,也可以向网络和社交媒体求助,但是注意要掌握一定的分寸以防止被骚扰者反过来控告侵犯其名誉权。

  6. 性骚言行在性平三法中被区分为两种情境,分别是行为人(加害人)透过「交换利益」,或营造「敌意环境」进行骚扰。 所谓的 交换利益 是指,行为人藉由提供另一方更好的职位、薪资、成绩等利益,来交换另一方接受其性骚扰,甚至让加害者进一步发展性行为;若当事人(受害者)拒绝接受,得担心遭受实质的报复。 至于 营造敌意环境 ,则是让当事人感受到「环境的不友善对待」。 庄乔汝举例,从毛手毛脚到言语上的性别歧视、不受欢迎的黄腔,或是近期案件中常见的「邀请一对一在非公开场合讨论工作」,皆属此例。 但实务上,敌意环境的举证非常困难。 庄乔汝曾处理过某公司内的性平案件,行为人A男习惯在合照时触碰女性,更辩称「我就是这么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