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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新光產險智能客服阿光,提供即時保險諮詢與線上投保服務。

  2. 各式文件若為PDF檔,需用Adobe Readerd開啟. 表單填妥後,請郵寄予本公司服務專員。. 若查無服務人員,歡迎致電本公司 全省分支機構 ,新光產物全體同仁必當竭誠為您服務。. 本公司保留一切核保、批 改與理賠之權力,保險契約之訂立與變更,未經本公司同意且 ...

  3. A:配合保險法第107條修訂,自109年6月12日起,未滿15足歲被保險人可投保喪葬費用保障,保險金額上限目前為台幣61.5萬元。. 因您目前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總和尚未達61.5萬元,故特以專函提醒您相關投保權益,您可做以下選擇: 您可洽詢您服務人員協助 ...

  4. 用詞定義. 本契約用詞定義如下: 一、意外傷害事故:係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二、搭乘:係指開始登上該運輸工具,在行駛期間、行駛中途接受乘客上下車、船、航空機、裝卸行李、充填汽油、機油、水、裝換輪胎、機件期間、至完全離開為止。 三、大眾運輸工具:係指領有合法執照,對大眾開放以大眾運輸且不以休閒遊憩使用為目的,定時定點營運於特定路線間( 含加班班次) 之交通運輸工具,其類別如下(但不包括僅供公私立特定機構、團體、或個人專用之包車、包機或包船、社區或百貨商場免費接駁巴士及公車替代鐵路運輸工具) ( 一) 航空大眾運輸工具:係指行駛於固定航線之商業性民用航空客機或載客用直昇機。 ( 二)水上大眾運輸工具:係指供公眾使用並裝有機械用以航行之動力船舶。

  5. 第二章:應記載事項. 第二條:資產範圍 本程序所稱資產之適用範圍依處理準則第三條辦理。. 第三條:評估程序 一、價格決定方式: 參考市場行情或依處理準則規定所需之分析項目進行分析,進而作為價格決定之方式。. 二、參考依據: 得依據投資案件之屬性,依下列 ...

  6. 新光產物保險-汽車保險,機車強制險,火險,傷健險

  7. 第一條 承保範圍. 茲經雙方同意,要保人投保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附加駕駛人傷害保險(以下簡稱主保險契約),加繳保險費後,加保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附加駕駛人傷害保險傷害醫療給付附加條款( 以下簡稱本附加條款),本公司對於被保險人於本附加條款有效期間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