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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3月5日 · 有位男子與一名印尼籍的妻子結婚四年多,妻子突然表示自己與前夫生的女兒要結婚了,她希望能陪女兒返鄉結婚,男子對此表示支持,結果讓他沒想到的是,妻子返鄉後就沒再回來了,一去就是八年,過程中他也有嘗試聯繫挽回妻子,但妻子卻直接 ...

  2. 2021年1月26日 · 黃靖芸/律師. 大家知道要怎麼結婚才是成功有效的結婚嗎?. 相信大家看到這個問題一定會想說結婚不是就只有一種方式嗎?. 就是要結婚的兩個人再帶上另外兩個見證人去簽名,用書面的方式去戶政事務所登記就可以了,如果沒有按照這個方式進行 ...

  3. 2024年5月21日 · 黃靖芸/律師. 有些人因為有著不同因素考量,所以會選擇先與另一半訂立婚約,沒有選擇直接結婚,而訂立婚約這件事情其實除了在傳統的儀式裡有,在法律當中也有相關的規定,而最近就有一個關於婚約的判決,有對男女朋友在交往多年後決定步入 ...

  4. 2021年4月16日 · 傳宗接代是結婚的義務嗎? 最近看到一則關於夫妻結婚後因為生小孩導致離婚問題的新聞,有對夫妻結婚已久卻都沒有生下小孩,丈夫便常常拿這件事跟妻子爭吵,後來帶妻子去醫院檢查後,才發現妻子其實有不孕症,丈夫對此感到非常生氣,馬上就跟他提出離婚。 而這樣的事情其實也有相關的判決,通常提出離婚的那方會以民法第1052條 第1項規定法定十大離婚理由中的第7款「有不治之惡疾」,來認為對方因為患有不孕症,而該症狀屬於無法醫治的疾病,因此請求雙方離婚。 不過法院的看法可能不太一樣喔! 最高法院曾提出見解,認為民法第1052條所說的不治之惡疾,指的是配偶患有被常人厭惡的疾病,並且現在的醫學難以治癒的病症像是花柳病、愛滋病等都是,簡單來說就是對身體機能、健康會有妨害、常人所厭惡、難以被治癒的疾病。

  5. 2024年5月5日 · 判決指出,小謝與妻子在2020年6月結婚,但兩人新婚4個月後,小謝就因觸犯偽造有價證券,遭法院判刑6年多定讞,小謝也入監服刑。

  6. 2019年10月31日 · 2019-10-31. 黃 靖芸. 家暴 精神暴力 離婚. 字級. 黃靖芸/執業律師. 婚姻過程充滿痛苦不堪,又離婚不成嗎? 擔心對方不想離婚,但卻覺得自己飽受精神肉體虐待,法院如何認定的呢? 法院認定離婚事由有項「不堪同居之虐待」,除了精神或是肉體的暴力外,在這樣的暴力之下,有動搖到夫妻共同生活的基礎,以及超過被施虐的一方能忍受的範圍,就可能成立。 1.嚴重暴力、有性命威脅之家暴. 很多的家暴會有毆打、拉扯等狀況,很多另一半都會為了家庭的圓滿而選擇隱忍,結果卻造就出施暴者的變本加厲,暴力的情形越來越嚴重,甚至是威脅到另一半的生命,讓另一半不得不去聲請保護令甚至提出離婚。 2.言語侮辱之精神暴力.

  7. 2022年3月14日 · 雖然結婚與離婚都方便,不過律師建議大家在結婚前還是要先審慎思考,不要一時衝動就隨便跑去結婚或離婚,因為這樣的情況其實牽涉到的層面很廣,尤其離婚這件事情在法律上還包含剩餘財產分配、子女監護權、扶養費等等的問題,如果還沒將這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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