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2024年4月8日 · 徐耀昌 (1955年6月30日 — ), 臺灣 無黨籍 政治人物,生於 苗栗縣 南庄鄉 ,曾任 苗栗縣縣長 、 頭份鎮 鎮長與 親民黨 籍 立法委員 。 曾為 中國國民黨 籍,2023年8月22日宣布退黨 [2] 。 經歷 [ 編輯] 1994年,代表 中國國民黨 當選第十二屆頭份鎮鎮長。 1998年,代表國民黨當選連任第十三屆頭份鎮鎮長。 2001年,退出國民黨,改代表 親民黨 當選第五屆立法委員。 2004年,代表親民黨當選連任第六屆立法委員。 2005年,以 無黨籍 身份、親民黨背書下參選第十五屆 苗栗縣縣長 ,第三高票落敗。 2008年,親民黨背書下重返國民黨,代表 國親聯盟 當選連任第七屆 苗栗縣第二選舉區 立法委員,擊敗同黨的 何智輝 和 民主進步黨 的 詹運喜 。
6 天前 ·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前苗栗縣長徐耀昌被控於26年前擔任頭份鎮長期間,涉嫌圖利棄土業者開發並販售棄土證明,一審台北地院依圖利罪判徐9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二審高等法院逆轉改判無罪,最高法院2020年撤銷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今仍認定徐的罪嫌不足,仍判無罪。 可上訴。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控,徐耀昌於1998年擔任頭份鎮長時,涉與清運業者陳順興、陳寬昌等人共謀,同意業者申請將棄土倒入頭份垃圾場,並濫開不實棄土證明,圖利業者1291萬餘元;徐耀昌等官員均否認犯罪,北檢2000年9月依對主管事務圖利、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徐等24人。
6 天前 · 檢方起訴指出,徐耀昌在1998年間擔任苗栗縣頭份鎮長,他明知縣市政府要求地方政府不得收受外縣市的棄土,但卻與時任鎮公所秘書陳順興等人共謀,同意業者申請將外縣市棄土倒入頭份垃圾場,並濫開不實棄土證明,共圖利業者1291萬餘元,檢方依照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的規定,對徐耀昌等20多人提起公訴。...
6 天前 · 前苗栗縣長 徐耀昌 在1998年擔任頭份鎮長期間,被控放水核發棄土證明給土方業者,再讓業者販售不實棄土證明給北部建商牟利,前後得手1200多萬元。 案件纏訟25年,徐耀昌一審被重判9年,二審改判無罪,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高院更一審今天再判決徐耀昌無罪,涉案6業者則判4到9月不等。 可上訴。...
徐耀昌 (1955年6月30日 — ), 臺灣 無黨籍 政治人物,生於 苗栗縣 南庄鄉 ,曾任 苗栗縣縣長 、 頭份鎮 鎮長與 親民黨 籍 立法委員 。 曾為 中國國民黨 籍,2023年8月22日宣布退黨 [2] 。 經歷. 1994年,代表 中國國民黨 當選第十二屆頭份鎮鎮長。 1998年,代表國民黨當選連任第十三屆頭份鎮鎮長。 2001年,退出國民黨,改代表 親民黨 當選第五屆立法委員。 2004年,代表親民黨當選連任第六屆立法委員。 2005年,以 無黨籍 身份、親民黨背書下參選第十五屆 苗栗縣縣長 ,第三高票落敗。 2008年,親民黨背書下重返國民黨,代表 國親聯盟 當選連任第七屆 苗栗縣第二選舉區 立法委員,擊敗同黨的 何智輝 和 民主進步黨 的 詹運喜 。
6 天前 ·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9日電)前苗栗縣長徐耀昌被控擔任頭份鎮長時放水核發棄土證明,涉嫌圖利業者,一審遭判刑9年,二審改判無罪遭三審撤銷發回。 高院更一審今天認定罪證不足,判決無罪,可上訴。 徐耀昌被控於民國87、88年擔任頭份鎮長時,與秘書陳順興等人共謀,同意業者申請將棄土倒入頭份垃圾場,並濫開不實棄土證明,讓業者獲利新台幣1291萬餘元。 一審的台北地方法院於102年間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判處徐耀昌9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 案經上訴,二審的台灣高等法院改判徐耀昌無罪。 案經上訴,三審的最高法院認為,時任鎮長的徐耀昌是否逾越行政裁量權限,且對於鎮公所同意收受廠商工程土方鎮長是否知情,原判決認定的事實與卷證資料不相符合,有必要再調查釐清,判決撤銷徐耀昌的無罪判決,發回高院更審。
6 天前 · 前苗栗縣長徐耀昌26年前擔任頭份鎮長時,被控販售不實棄土證明圖利業者1291萬元,一審依貪汙罪判刑9年,二審逆轉改判徐無罪,但遭最高法院撤銷;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認為,徐耀昌批示同意垃圾場使用廠商無償提供之土方難認圖利,判決無罪,檢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