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2024年4月8日 · 徐耀昌 (1955年6月30日 — ), 臺灣 無黨籍 政治人物生於 苗栗縣 南庄鄉 ,曾任 苗栗縣縣長 、 頭份鎮 鎮長與 親民黨 籍 立法委員 。 曾為 中國國民黨 籍,2023年8月22日宣布退黨 [2] 。 經歷 [ 編輯] 1994年,代表 中國國民黨 當選第十二屆頭份鎮鎮長。 1998年,代表國民黨當選連任第十三屆頭份鎮鎮長。 2001年,退出國民黨,改代表 親民黨 當選第五屆立法委員。 2004年,代表親民黨當選連任第六屆立法委員。 2005年,以 無黨籍 身份、親民黨背書下參選第十五屆 苗栗縣縣長 ,第三高票落敗。 2008年,親民黨背書下重返國民黨,代表 國親聯盟 當選連任第七屆 苗栗縣第二選舉區 立法委員,擊敗同黨的 何智輝 和 民主進步黨 的 詹運喜 。

  2. 6 天前 ·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前苗栗縣長徐耀昌被控於26年前擔任頭份鎮長期間涉嫌圖利棄土業者開發並販售棄土證明一審台北地院依圖利罪判徐9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二審高等法院逆轉改判無罪最高法院2020年撤銷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今仍認定徐的罪嫌不足仍判無罪。 可上訴。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控,徐耀昌於1998年擔任頭份鎮長時,涉與清運業者陳順興、陳寬昌等人共謀,同意業者申請將棄土倒入頭份垃圾場,並濫開不實棄土證明,圖利業者1291萬餘元;徐耀昌等官員均否認犯罪,北檢2000年9月依對主管事務圖利、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徐等24人。

  3. 6 天前 · 檢方起訴指出徐耀昌在1998年間擔任苗栗縣頭份鎮長他明知縣市政府要求地方政府不得收受外縣市的棄土但卻與時任鎮公所秘書陳順興等人共謀同意業者申請將外縣市棄土倒入頭份垃圾場並濫開不實棄土證明共圖利業者1291萬餘元檢方依照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的規定對徐耀昌等20多人提起公訴。...

  4. 6 天前 · 前苗栗縣長 徐耀昌 在1998年擔任頭份鎮長期間被控放水核發棄土證明給土方業者再讓業者販售不實棄土證明給北部建商牟利前後得手1200多萬元案件纏訟25年徐耀昌一審被重判9年二審改判無罪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高院更一審今天再判決徐耀昌無罪涉案6業者則判4到9月不等。 可上訴。...

  5. 徐耀昌 (1955年6月30日 — ), 臺灣 無黨籍 政治人物,生於 苗栗縣 南庄鄉 ,曾任 苗栗縣縣長 、 頭份鎮 鎮長與 親民黨 籍 立法委員 。 曾為 中國國民黨 籍,2023年8月22日宣布退黨 [2] 。 經歷. 1994年,代表 中國國民黨 當選第十二屆頭份鎮鎮長。 1998年,代表國民黨當選連任第十三屆頭份鎮鎮長。 2001年,退出國民黨,改代表 親民黨 當選第五屆立法委員。 2004年,代表親民黨當選連任第六屆立法委員。 2005年,以 無黨籍 身份、親民黨背書下參選第十五屆 苗栗縣縣長 ,第三高票落敗。 2008年,親民黨背書下重返國民黨,代表 國親聯盟 當選連任第七屆 苗栗縣第二選舉區 立法委員,擊敗同黨的 何智輝 和 民主進步黨 的 詹運喜 。

  6. 6 天前 ·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9日電前苗栗縣長徐耀昌被控擔任頭份鎮長時放水核發棄土證明涉嫌圖利業者一審遭判刑9年二審改判無罪遭三審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今天認定罪證不足判決無罪可上訴徐耀昌被控於民國8788年擔任頭份鎮長時與秘書陳順興等人共謀同意業者申請將棄土倒入頭份垃圾場並濫開不實棄土證明讓業者獲利新台幣1291萬餘元。 一審的台北地方法院於102年間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判處徐耀昌9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 案經上訴,二審的台灣高等法院改判徐耀昌無罪。 案經上訴,三審的最高法院認為,時任鎮長的徐耀昌是否逾越行政裁量權限,且對於鎮公所同意收受廠商工程土方鎮長是否知情,原判決認定的事實與卷證資料不相符合,有必要再調查釐清,判決撤銷徐耀昌的無罪判決,發回高院更審。

  7. 6 天前 · 前苗栗縣長徐耀昌26年前擔任頭份鎮長時被控販售不實棄土證明圖利業者1291萬元一審依貪汙罪判刑9年二審逆轉改判徐無罪但遭最高法院撤銷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認為徐耀昌批示同意垃圾場使用廠商無償提供之土方難認圖利判決無罪檢可上訴。...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