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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7年3月15日 · 壹傳媒記者傅紀鋼採訪了TGMF的老闆也是嘻哈歌手楊賓他因為吸大麻被判刑 9 但他對這項判決一句我認罪但我沒罪非常耐人尋味——若說傷害別人危害社會才叫做罪那麼楊賓抽大麻究竟傷害了誰?. 在傅紀鋼的訪後談中,楊賓的一言一行都 ...

  2. 2020年10月6日 · 林華洲是白色恐怖時期一位左派政治犯。 1968 年因陳映真「民主台灣聯盟案」入獄。 如果我沒記錯他被判刑六年坐足六年牢 1974 年出獄。 1975 年蔣介石死亡,大赦,被判刑十年的陳映真坐了八年牢出獄。 我應該是在 1984 年《春風詩刊》創刊聚會認識林華洲。 之後跟著他編《夏潮》、《前方》雜誌,與王義雄合作創工黨。 林華洲是主張「工農聯盟」的左派。 雖然「心向祖國」,但和老一輩的 50 年代政治犯如林書揚、陳明忠等,想法略有不同;「老同學」甚至對祖國透過跟台灣資本家合作搞統一,也唯黨中央是從。 陳映真的想法又不太一樣。

  3. 2016年10月21日 · 經濟學經典「囚徒困境」實驗證明──慣老闆敲詐員工,背後竟然有科學根據!. CO 肥皂箱 2016-10-21. (本文經原作者 Wen-Jing Lin 授權轉載,並同意BuzzOrange編輯導讀與修訂標題,原文標題為〈 雇傭關係中的權力不對等,造就了敲詐員工的慣老闆 ...

  4. 2016年4月25日 · 4 24 蔣經國抵達紐約市廣場飯店紐約區的台獨盟員再度舉行第四度示威遊行時終於爆發黃文雄開槍刺蔣未遂被捕的事件。 當日近中午時分,蔣經國的座車駛到廣場飯店參加美東工商協會的餐會,於蔣經國走向飯店旋轉門門口時,當時為康乃爾大學社會學博士生的黃文雄,突然從遊行隊伍跑出來衝向蔣經國,喊道:「 我們是台灣,在這裡清算我們的血債冤讎! 」黃文雄拔槍時,一位機警的美方人員迅速由下往上將黃文雄持槍的手托高,因此子彈於蔣經國頭上約 20 公分飛過,並沒有打到蔣經國,而是射向飯店旋轉門。 黃文雄當場被制伏,被壓倒在地的黃文雄大喊: Let me stand up like a Taiwanese! ”(讓我像台灣人一樣地站起來!

  5. 2021年1月19日 · 太陽花學運「攻占行政院」案,魏揚等 7 人二審依煽惑他人犯罪罪改判有罪。最高法院認為,人民行使抵抗權或公民不服從得阻卻違法或減免刑責,今天撤銷原判決發回高院更審。 此外,李冠伶控毀損公務員掌管物品罪,最高法院也發回更審。

  6. 2016年4月8日 · 必須先說的是鄭捷犯下的罪刑永遠不能被原諒而這場生死辯並未傳喚被害者家屬到庭也是最高法院的失職沒有給予家屬表達意見的機會更不尊重被害者的權利。 但另一方面,我們也不該以人廢言,鄭捷是罪無可赦的犯人,但他提到的問題的確值得深思。 鄭捷令人訝異的自白. 鄭捷當天首先先對被害者家屬道歉,表示若交換立場,他也不會原諒兇手:「對死者的家屬與被害者,對不起,我做錯了。 我知道你們多數應該不會原諒我,換個立場,我也不會原諒兇手。 但是你們之中或許有人會因為我的道歉而感到一點心安。 所以我要再說一次,對不起。 接著,他感謝法官同意律師的要求,讓他到最高法院出庭。 「其實我一開始就沒有想要打官司,想早點判死刑槍斃算了。

  7. 2016年11月1日 · 何謂反抗者? 一個說「不」的人。 但是他雖然拒絕,並不放棄:因為從他第一個行動開始,一直是個說「是」的人,就像一個奴隸一生接受命令,突然認定某個新的命令無法接受。 這個「不」的意義是什麼呢? 它表達的可能是「這種情況持續太久了」、「到目前為止還可以接受,再超過就不行了」、「您太過分了」,以及「有一個界限是不能超過的」。 總之,這個「不」字證實了有個界限存在。 反抗者的精神中,我們也看見這個界限的概念,對方「太超過了」,權力擴張超越了這個界限,必須有另一個人出來使其正視、加以規範。 反抗行動建立在一個斷然拒絕上,拒絕一種認定無法忍受的過分,同時也建立在一個信念上,相信自己擁有某種模糊的正當權力。 更確切地說,反抗者感覺自己「有權……」,他若不是堅信自己多少是有理的,就不會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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