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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蘇打綠」(Sodagreen)係由吳青峰等八人於90年所成立,92年與音樂製作人林暐哲簽約,成為林暐哲音樂社有限公司旗下的藝人也獨立音樂方式經營。 105年獲得金曲獎後,於106年休團3年。

  2. 歌星與演員在著作權法制方面的保護,傳統上就不如一般小說家、畫家或詞曲作家等著作人,這是因為歌星與演員的職業發展,強烈依附在唱片業、電影業及廣播電視媒體業等著作權產業,而這些產業不樂見歌星與演員有太大的權利,以免不利產業經營。

  3. 從這時期開始,演藝人員對其現場表演,其實已經是失去控制了。 在此同時,新技術也允許將現場表演,以擴音器或大螢幕,讓表演廳外廣場上的公眾,同步欣賞。 雖然這項技術所傳送的觀眾或聽眾的範圍較小,數量大幅不及前面所提的技術的觀眾或聽眾,但對演藝人員的收入還是有些影響。 近幾十年來,數位網路技術成熟,現場表演可以直接透過網路,讓全世界的觀眾或聽眾,同步欣賞,也可以錄製成影音檔案,線上傳輸。 更進一步地,影音檔案還可以儲存在網路空間,讓全世界的網路使用者,在他們自己選定的時間及地點,隨時欣賞。 表演在我國著作權法的保護,自74年修正的著作權法開始,其後歷經多次修正。 74年著作權法第4條第1項第13款規定:「演講、演奏、演藝、舞蹈著作:指以聲音或動作所為之現場表演。

  4. 模仿當紅政治人物的演說有著作權或肖像權問題嗎?. 作者:章忠信. 301 電視上演員模仿當紅政治人物的演說,如果演員的演說是政治人物曾經發表過的演說,這樣沒有著作權的問題嗎?. 沒有侵犯肖像權的問題嗎?. 著作權法第六十二條規定:「政治或宗教上之 ...

  5. 如何才能真正保護表演人的著作權?. 出身演藝界的立法委員余天在2009年12月15日發表「表演人著作權授權契約範本」與「表演人著作權讓與契約範本」,要求電視台與藝人簽約,只要完成演出,不論節目是否拍攝完成,都須先付酬勞給藝人,藝人也不須因任何 ...

  6. 作者:章忠信. 1167 將藝人的肖像轉印於衣服上,自己穿或販售,是否會構成侵害重製權及肖像權?. 如果藝人沒有申請權利,是不是就沒問題?. 著作完成就受著作權法保護,不待作任何申請或註冊,肖像權同樣始於出生,終於死亡,不必作任何申請或註冊。. 將 ...

  7. 作者:章忠信. 1826 「請人代寫、自己署名」會違反著作權法嗎?. 著作權法第十二條關於出資聘人完成著作之規定,允許出資者與實際完成著作之受聘人約定,由出資人為著作人,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 在工商社會中,絕大多數的企業都將部分創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