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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3日 · 「農產業群聚區」是2019年《工輔法》修法後,農委會提出的新名詞,全國共23.5萬公頃,其中不乏有機專區、外銷專區。 原先農委會認為上面完全不能有違章工廠,但遭遇許多工廠主和民代抗議,前年(2020)放寬已取得臨時工廠登記的工廠可以合法化,去年(2021)又放寬和農產業有關的工廠可合法,今年適逢地方大選,已有許多地方民代請命放寬資格限制。 經濟部和農委會雖態度一致表示不可能再放寬,卻也給予這些工廠2~4年輔導轉型期,然而如何轉型、輔導方向、遷去哪裡? 卻未見政府提出明確規畫。 林其田的工廠位在嘉義朴子,被一塊塊整齊劃一、綠油油的矩形農田包圍,工廠裡的紡織機勤勞地抽著紗線,不到5分鐘一頂桃紅紋毛帽就出落成型,待品管人員檢查後,這批毛帽將送往美國知名戶外用品業者,換成美金,養活這裡10名員工。
2019年3月26日 · 主導修法的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3月22日 對外指出 ,低汙染工廠在改善安全、環保設備後,將就地輔導,創造經濟和環境雙贏。 經濟部的草案初步定調,違章工廠取得特定工廠許可後,即可申請把「農牧用地」變成「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就地合法。 且變更地目所需繳納的補償金,預計從現行50%降到10%。 然而,違章工廠廢汙水長期成為農地上的未爆彈,經濟部以往只限定186個已經被違章工廠群聚的特定區域,可申請將一般農業區中的農牧用地變更成「丁種建築用地」,讓工廠合法化,正是為了避免零星工廠散落在農地,造成汙染風險。 如今開放違章工廠就地合法,環團和地政學者批評,農工混雜除了使農地破碎化、提高農地汙染風險,更破壞了國土分區規劃精神,大開後門。
2022年3月17日 · 《農業發展條例》第 12 條規定,農業用地變更非農業使用,應視其性質繳交回饋金,目的是為了反應農地價值損失、避免優良農地流失。 ,不過他說彰化土地已經相對便宜,一坪約1萬元,北部一坪回饋金就要4、5萬元,對於傳統產業、下一代沒有要繼承家業的 ...
2020年6月21日 · 所謂「違章」是指違反土地使用分區容許的使用用途,而日本的土地使用區分概念是1970年以後確立,問題在那個階段已大半解決,因此未有「違章」或「違法工廠」這個現象出現。 長年研究開發與環境問題的日本亞洲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寺尾忠能表示:「在日本,農地或住家周邊設置工廠所衍伸的諸多弊病被標示為『住工混合問題』,其理想解決方向即為『住工分離』,而它通常被包裹在公害防治裡面解決。 跨部會設立住工混合與公害防治專責機構. 1965年,日本政府設立特殊行政法人「公害防止事業團」(以下簡稱事業團),其重要工作之一,就是協助工廠集體搬遷。 這個由日本國會通過法律,要求經濟產業省與厚生省(註)共同成立的組織,主要透過資金與技術援助,來協助企業減低汙染。
2020年11月9日 · 評論. 吳沅諭/前瞻計畫應導正產業用地管理,正視氣候變遷下的糧食安全. 彰化鹿港頂番婆地區空拍圖,農布遍布工廠,並有大量農地因重金屬汙染而休耕。 (攝影/蔡嘉陽/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 蔡英文政府上台後最重要的計畫── 前瞻基礎建設 ,於2017年推出後至今已逾3年,從開始的「軌道」、「水環境」、「綠能」、「數位」、「城鄉」等五大建設,陸續再擴充因應「少子化」建設、「食安」建設,以及「人才培育促進」建設,8項建設編列8年8,824億的特別預算,是蔡政府任內最大筆的特別預算支出,上個月(10月)起,立法院開始審查第三期兩年編列的2,300億預算。
2020年2月18日 · 我們拿著政府根據土地位置的制式表格、將農用坵塊位置圖與實際地圖進行套疊、概略安排每日出訪的路線,直接看到都市近郊地區的土地利用現況。 一幕幕場景,不管是大型坵塊上的那台挖土機與一旁待切割的水泥塊、一個個向上堆疊的黑色輪胎或彈簧床架、機器裝箱後待轉送各地的加工化妝品、甚至是沾黏機油褐黃液體的五金,都顛覆我對農地的想像。 原以為農地大概就是在鄉村地區看到的幾種可能性:作為農用、或是長草待售,事實上卻遠不只如此。 這些被劃定為農業區的土地,有的是農用地主直接將土地轉為廠區使用,有的則是出租農地。 具有所有權的地址,有廠主想就此變更地目、轉取差價,卻不想成為政府納管對象。 「謝謝你們來啊! 我有看到新聞,就在等這個法律的。 請問簽名之後,還有什麼需要我們配合的?
2021年8月16日 · 根據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第37條規定:「原住民取得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如有移轉,以原住民為限」; 《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 第15條也明定:「原住民取得相關土地權利,不得轉讓或出租」。 也就是說,依法原保地只能轉賣給原住民,即使合法轉賣後也仍然必須依照原本的農林用地使用規定。 然而,許多觀光地區的原保地,卻早已透過各種遊走法律遊緣的手段實質落入非原住民之手,並且進行溫泉飯店、大型露營區等違反農地用地使用的大型開發。 曾玉琴比對地籍資料與空照圖,說明泰安溫泉區的土地如何被併購、開發。 (攝影/陳曉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