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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退休金申請書及收據. 使用時機申請請領勞工退休金 (申請勞保現金給付者請勿下載使用) 若要申請勞保老年給付或勞保老年年金給付者請下載 勞工保險老年給付申請書暨收據. 若要申請勞保本人死亡給付請下載 勞工保險本人死亡給付申請書暨收據. 1-1 勞工請 ...

  3. 2020年10月23日 · 勞工朋友可以使用自然人憑證上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點選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查詢及試算」,即可試算個人專戶核發金額包括至當日止累計本金至上年度止累計收益及合計金額。 詳細資訊: 勞工保險局: http://www.bli.gov.tw/ 請領勞保老年給付: https://www.bli.gov.tw/0004839.html. 本文轉載自 《勞工保險局》 勞保年金...

  4. 請領勞工退休金說明. 一、何謂勞工退休金. 雇主應為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勞工,按月提繳不得低於每月工資百分之6的退休金,儲存於勞保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即6%個人專戶退休金)。 (※如申請勞工保險老年給付者,請另填寫勞工保險老年給付申請書」) 請領條件. (一)勞工年滿60 歲,工作年資未滿15 年者,應請領一次退休金;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者,得選擇請領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 年齡以戶籍之記載為準,自出生之日起實足計算( 例:51 年7月1 日出生至111 年7 月1 日滿60 歲)。 (二)工作年資以實際提繳退休金之月數計算;年資中斷者,其前後提繳年資合併計算。

  5. 每月平 年資 ※等於下三列年資加總 給付 退休. 87,543 ※詳背面 勞 基 法 前 共 年月 日 34 107 年11 月1日 均工資(退休日前六個月內平均工資) 附註6 勞基法後舊制共18 年8月 日 基數 ※詳背面附註7 日期 ※通知書請勿早於 勞基法後新制共 年 月 日 退休20日前送達 ...

  6. 依照勞退條例規定參加勞退新制勞工不論是否在職只要年滿60歲即可由本人填寫勞工退休金申請書及收據並檢附國民身分證影本或戶籍謄本及本人名義之金融機構帳戶影本自行向勞保局提出請領個人專戶退休金不需透過事業單位提出申請至勞工如於請領退休金前死亡者則由其遺屬或指定請領人提出請領1次退休金。 又勞工於領取退休金後如再至適用勞基法事業單位工作者,雇主仍需依規定為其提繳退休金 (簡稱續提退休金),嗣後勞工請領退休金1年以1次為限。 據勞保局統計,勞退新制開辦迄今,共計核發勞工退休金2萬1千餘件,金額達6億5千萬餘元,其中核發勞工請領1次退休金者,共1萬4千餘件,金額5億1千萬餘元;平均每件核發金額3萬5千餘元。

  7. 就業安全. 勞工退休準備金. 退休金. 辦理勞工退休金給付. 瀏覽人數:33105. A- A+. 事業單位申請勞工退休金給付依據勞動基準法第53條:「勞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得自請退休1.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者。 2.工作25年以上者。 3.工作10年以上年滿60歲者。 」同法第54條:「勞工非有下列情形之一,雇主不得強制其退休:1.年滿65歲者。 2.身心障礙不堪勝任工作者。 前項第1款所規定之年齡,對於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者,得由事業單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調整。 但不得少於55歲。 另依勞動基準法第55條:「勞工退休金之給與標準如下:1.按其工作年資,每滿1年給與2個基數。 但超過15年之工作年資,每滿1年給與1個基數,最高總數以45個基數為限。

  8. 2016年5月26日 · 自請退休勞基法第 53 條) 勞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得自請退休: 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者。 工作25年以上者。 工作10年以上年滿60歲者。 凡符合自請退休要件者,勞工有權隨時請求退休,縱使雇主依勞基法第 11 條規定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亦應依同法第55 條及84條之2規定發給退休金。 (強制退休勞基法第 54 條) 勞工非有下列情形之一,雇主不得強制其退休: 年滿65歲者。 身心障礙不堪勝任工作者。 勞工如擔任具有危險性、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依照勞基法第54條第2項規定,得由事業單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調整前項第一款之年齡,但不得少於55歲。 發布單位:勞動福祉退休司. 發布日期:2016-05-26. 點閱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