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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三讀通過,下一步會怎樣?覆議、釋憲怎麼做?
5月28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部分修正條文,賦予國會調查權、聽政權,並訂定藐視國會的罰則;法案也要求總統就職後定期前往立法院國情報告,並採即時問答。此次立法院修法不僅引發朝野激烈衝突,立法院外也聚集抗議民眾。在法案三讀通過後,會有什麼後續發展?本文帶您了解「覆議」和「釋憲」的程序。
商業周刊 via Yahoo奇摩新聞
16 小時前
【專欄】東施效顰的立法權之爭 --- 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人民有不自証其罪的權利」
這項權利透過第十四修正案適用於各州。 (https...Powers/Check and Balance)後,由首席大法官馬歇爾在1803 年Marbury v. Madison 一案中...獨立違憲審查權 (Judicial Review) --- 也是台灣司法院從大法官
銳傳媒 via Yahoo奇摩新聞
24 小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