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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11月29日 · 院派海外支援員工,該年度旅遊補助款,依派任期限延長至隔年使用;延長效期一年、半 年,依外派期限定。 外派員工小於 3 個月者,不適用 此條約。

  2. 2023年10月6日 · 剛剛說到,公司可以將員工旅遊當作是一般上班日,也強制所有人都要參加,那這樣員工旅遊期間也要給付薪資嗎? 是的沒錯,如果公司想要強制所有同仁參加都員工旅遊的話,那麼無論是舉辦在工作日還是假日,都是需要支付薪水。

  3. 公司補助員工的旅遊費用,是否要列為員工所得課稅?. 國稅局表示,如果公司補助「全體員工」,就無需視為員工所得;若補助「特定員工」,如表現優異員工等,就必須列入受補助員工所得,並依規定開立扣繳憑單。.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無論公司是否有 ...

  4.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7年1月19日台87勞福1字第001356號函:「查職工福利金條例暨其施行細則之立法精神,均係以全體職工為服務之對象,員工依其得支配之假期、經濟能力等個別因素所為之個別旅遊,與職工福利委員會所辦理之活動顯有差異,應由其自行負擔

  5. 由於旅遊期限長達6 個月,在旅遊期限內若有因公出國、國外出差(7 月~12 月期間出差達3個月以上者)員工、產假、懷孕或其它特殊事件而不能參加者,需提出『旅遊補助申請單』說明原因,通過審核後,才可生效。. 旅遊人數:自行組團方式。. 本公司員工( 不含外籍員工 ...

  6. 國內旅遊於員工自行支付後由公司補助5,000 委會2,000 元,合計共補助員工每人7,000 元, 檢據核銷。. 補助期間為每年6 月或公司舉辦之旅遊出發日,公司新進員工在職滿. 8 個月以上者,補助100% ,少於8 個月者,依比例以此類推。. 限每位員工每兩年申請補助一次 ...

  7. 1.營利事業已依法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並依規定提撥職工福利金,其舉辦員工國內、外旅遊所支付之費用,應先在職工福利金項下列支,超過職工福利金動支標準(93年7月22日修正動支比率不予限制)部分,得以其他費用項目列帳。 又舉辦全體員工均可參加之國內、外旅遊所支付之費用,免視為員工之所得。 惟如以現金定額補貼或僅招待特定員工(如達一定服務年資、職位階層、業績標準…)旅遊部分,應認屬各該員工之其他所得,由職工福利委員會依所得稅法第89條第3項規定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至超過職工福利金動支標準部分,確由營利事業負擔者,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規定,屬營利事業對員工補助,應合併員工薪資所得扣繳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