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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5日 · 國際間COVID-19病毒變異株疫情持續,且國內疫情處上升階段,指揮中心呼籲,尚未接種Moderna雙價BA.4/5次世代疫苗者前往接種,提升免疫保護力 2022/12/29 2023年1月1日起,不具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人士在臺期間確診COVID-19,需自付確診隔離治療費用
- 2023年5月1日起防疫降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指揮中心同日解編,由衛福部主政繼續整備應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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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公布「COVID-19確診個案居家照護管理指引」,請符合資格民眾配合落實相關事項. 資料來源: 疾病管制署. 建檔日期: 111-04-08. 更新時間: 111-04-08.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8)日表示,為持續推動「新台灣模式」,達到「正常生活、積極防疫、穩健開放」的目標,指揮中心持續針對確診者進行「重症清零,輕症有效控管」之策略,並訂定「COVID-19確診個案居家照護管理指引」,請符合資格民眾配合落實相關事項,內容重點摘述如下: 一、確診者健康條件須符合年齡<65歲之無症狀或輕症,且無懷孕或洗腎。 同住未確診者年齡<65歲,且無懷孕或洗腎。 除因必要之照護或被照護需求,確診者不得與65歲以上、懷孕或洗腎之未確診者同戶隔離。 二、居家環境條件: (一) 境外移入個案:
2023年5月1日起防疫降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指揮中心同日解編,由衛福部主政繼續整備應變工作 112-05-02 溫暖堅韌,感恩有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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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看確診個案自主回報疫調系統?
1. 取消接觸者「居家隔離」措施,全面採行「0+7天自主防疫」。 2. 非重症確診者隔離/自主健康管理改為「7+n天」:非重症確診者於隔離7天解除隔離後,接續進行自主健康管理,最多7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如快篩陰性,即可提前解除相關管制措施。 3. 取消民眾參加「會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持續有效保持社交距離」性質活動須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 (第3劑)接種或快篩之限制,包含宗教活動、團體旅遊及健身房、八大行業等。 4.取消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體溫量測之強制性規範。 詳細資訊請參考 新聞稿. 發布日期: 111-11-07. 更新日期: 111-12-06. 發布單位: 疾病管制署. 點閱次數: 2638.
指揮中心說明,配合上述政策鬆綁,11月7日起確診民眾至「確診個案自主回報疫調系統」填寫相關資訊時,就同住接觸者部分僅需填報2歲以上及未滿2歲密切接觸者「人數」,無須填列同住接觸者詳細個人資訊,地方政府將提供2歲以上密切接觸者每人4劑公費快篩試劑於自主防疫期間使用。 指揮中心提醒,採居家照護之確診民眾自11月7日起,於完成7天隔離後接續進行自主健康管理,最多7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如果快篩陰性,即可解除自主健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