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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何君繼承之5筆土地為其死亡前6年繼承之遺產已納遺產稅者應納遺產稅計算如下: 遺產總額:32,000,000元 (30,000,000+2,000,000) 遺產淨額:0元. (32,000,000-13,330,000-4,930,000-2×500,000-1,230,000-30,000,000×80%=-12,490,000元) 應納遺產稅額0元. ()設何君繼承之5筆土地為其死亡前7年繼承之遺產已納遺產稅者應納遺產稅計算如下: 遺產總額:32,000,000元. 遺產淨額:0元. (32,000,000-13,330,000-4,930,000-2×500,000-1,230,000-30,000,000×60%=-6,490,000元) 應納遺產稅額:0元.

  2. 納稅義務人於收到國稅稽徵機關以掛號寄送或電子郵件通知其自行下載之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通知書後經核對內容無誤得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次日起9個月內以下列方式擇一回復確認即完成遺產稅申報1.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線上登錄回復確認

  3. 3516 被繼承人死亡前5年內繼承的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及死亡前6年至9年內繼承的財產可以按年遞減扣除遺產價額課稅之規定其要件為何? 更新日期:113-01-03. 要適用這2項規定的前題必須是繼承的財產已經繳過遺產稅了才可以不計入或按年遞減扣除遺產總額又被繼承人如果是經常居住在國外的我國國民或外國人那麼就不適用減免扣除的規定。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10款、第17條第1項第7款及第2項) 更多相關資訊. 3501 被繼承人的免稅額多少? 113-01-03. 3502 被繼承人遺有配偶者,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的金額多少? 113-01-03. 3503 被繼承人遺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子女及代位繼承孫子女等)每人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的金額多少?

  4.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首頁. 稅務資訊. 認識稅務. 稅務問與答. 國稅問與答. 遺產稅. 遺產價值之計算? 3415 死亡前2年內贈與繼承人之財產,若於被繼承人死亡前已出售,應否併計遺產課稅? 遺產價值如何計算? 更新日期:113-01-03. 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死亡日在87.6.25以前為3年內)贈與給配偶、子女、孫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這些親屬配偶的財產,即使在被繼承人死亡前已經出讓,仍然要當作他的遺產併計課稅,如該贈與標的為土地,其遺產價值之計算以贈與日的時價為計算標準,如該贈與標的為其他財產,其遺產價值之計算以被繼承人死亡日的時價為計算標準。

  5. 更新日期:113-01-03. 下面14項財產可以不計入遺產課稅:. 1.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給各級政府和公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的財產。. 2.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給公有事業機構或全部公股的公營事業的財產。. 3.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 ...

  6. 3107 遺產稅應於何時辦理申報?. 更新日期:112-04-27. 1.被繼承人死亡時留有財產者,納稅義務人應該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算6個月內辦理遺產稅申報,如果有正當理由不能如期申報的時候,應該在法定申報期限內,準備被繼承人除戶資料、繼承人現戶戶籍資料 ...

  7. 遺產價值的計算,以被繼承人死亡時的時價為準,被繼承人如果是受死亡宣告的,以法院宣告死亡日的時價為準。上面所說的時價,土地以公告土地現值,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為準。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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