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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告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 發布單位. 綜合規劃科. 發布日期. 113-01-02. 檢核日期. 113-05-15. 點閱人氣. 134. 一、 計畫目的: 為協助在職勞工因應重大災害景氣情勢或傳染病防治法所定之傳染病對就業穩定性之影響鼓勵利用暫時減少正常工時時段參加訓練課程持續發展個人所需技能維持生計並穩定就業特訂定本計畫。 二、 計畫說明: 勞工利用暫時減少正常工時期間,免費參加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辦理課程或企業自辦之職業訓練課程。 參訓勞工得申請訓練津貼補助。 辦訓事業單位得申請訓練費用補助。 三、適用對象: 因應重大災害、景氣情勢,勞工與受僱用之事業單位達成協議,同意減少正常工時,且符合下列條件:

  2. 2023年6月2日 · 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配合紓困條例擴大提供減班休息勞工及事業單位補助已逾3年紓困條例屆止後將維持原計畫補助提供事業單位訓練費用補助最高190萬元勞工可免費參加訓練課程並依實際參訓時數比照每小時基本工資發給訓練津貼補助且每月最高100小時但補助數額與勞工參訓期間之勞工保險月投保薪資合計不得超過前一年現職之事業單位投保期間最高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勞保投保薪資差額)。

  3. 2020年4月21日 · 勞動部表示,「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的受理期間自109年2月21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凡是經勞資協議實施減班休息並通報地方勞工主管機關的勞工或事業單位可撥打24小時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由專人提供諮詢服務亦可至 台灣就業通網站 ( https://www.taiwanjobs.gov.tw/ )查詢相關資訊。 或電洽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以瞭解更多申請資訊,各分署聯絡資訊如下: (一)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02) 8995-6399#1306. (二)桃竹苗分署: (03) 485-5368#1911. (三)中彰投分署: (04) 2359-2181#1502. (四)雲嘉南分署: (06) 698-5945#1308.

  4. 2021年7月1日 · 為協助受疫情影響而減班休息的企業與勞工勞動部已在109年2月21日起擴大辦理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補助企業訓練費用最高350萬元希望藉此鼓勵企業在防疫期間針對營運策略發展的需求安排員工教育訓練增加後疫情時代的企業競爭力勞動部針對參加訊練的勞工給予訓練津貼補助依參訓時物比照每小時基本工資發給160元原規定是每月最高上限為120小時最高可領19,200元。 考量之前已核定1,509家減班休息事業單位辦訓(訓練人數達25,683人),自110年7月1日起將勞工每月可領的訓練津貼時數提高至144小時,勞工每月可領的訓練津貼上升至23,040元。 「安心就業計畫」7/1起每人每月三級定額補貼.

  5. 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配合紓困條例擴大提供減班休息勞工及事業單位補助已逾3年紓困條例屆止後將維持原計畫補助提供事業單位訓練費用補助最高190萬元勞工可免費參加訓練課程並依實際參訓時數比照每小時基本工資發給訓練津貼補助且每月最高100小時但補助數額與勞工參訓期間之勞工保險月投保薪資合計不得超過前一年現職之事業單位投保期間最高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簡稱勞保投保薪資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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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一、 勞動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協助在職勞工因應重大災害景氣情勢,或傳染病防治法所定之傳染病,對就業穩定性之影響,鼓勵利用暫時減少正常工時時段,參加訓練課程,持續發展個人所需技能,維持生計,並穩定就業,特訂定本計畫。 二、本計畫主辦機關為本部勞動力發展署(以下簡稱本署),其任務如下: (一)計畫之擬訂、修正及解釋。 (二)計畫之協調、督導及經費預算調控。 (三)資訊管理系統規劃、建置及管理。 (四)執行績效之統計分析及檢討。 (五)其他依本計畫應辦理事項。 三、本計畫執行機關為本署所屬分署(以下簡稱分署),其任務如下: (一)辦理計畫說明會、資訊系統操作說明、地區性之行銷規劃等會議。 (二)受理及核定事業單位研提之訓練計畫。 (三)規劃、自辦、委辦及核定專案訓練課程。

  8. 勞動部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配合紓困條例延長至112年6月30日持續推動因應疫情辦理的擴大補助包括事業單位訓練費用最高補助350萬元勞工參訓津貼每月最高144小時也會一併延長辦理至112年6月30日歡迎經通報列冊減班休息之事業單位及勞工於減班休息期間如有技能提升之需求均可提出申請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對就業市場造成衝擊勞動部自109年起推動擴大補助之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截至目前 (6月14日)已有1萬1,910家事業單位辦理訓練課程,計協助9萬4,233名員工參訓並領取訓練津貼,讓受到減班休息影響的勞工能在此期間持續穩定就業,並提升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