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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7月20日 · 周兆昱也發表對於人事總處提出的聘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的看法他認同擴大公務體系專業人才進用的立法精神但不認同淪入非公非勞的編制設計與談人政大法學院副教授林良榮也同步說明公務機關內部包括約聘僱人員與技工工友在工會組織權益的差異與會者都獲益匪淺。...

  2. 2020年4月19日 · 根據勞基法第9條規定有四種狀況公司可以和員工簽訂定期契約期滿後公司可以合法的解雇員工且不必支付資遣費: 一、臨時性工作: 即我們常說的臨時工。 例如公司的倉庫淹水了,為了清運泡水的物品必須臨時聘請額外的清潔工幫忙,這種就算是臨時工作,可以簽訂定期契約。 二、短期性工作:...

  3. 2020年8月16日 · 據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將推動立法約聘僱經年終考核被評等為優等者的約聘僱將加薪薪資晉一級必要時還可給予獎金或其他獎勵吾人當予肯定與鼓勵。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但令人不解的是約聘僱人員如為業務需要且非屬短期性質工作既然預算經費又已列何不大大方方納入機關員額編制?...

  4. 其他人也問了

  5. 2020年4月19日 · 如果你和約聘人員的定期契約上超過了這些時間限制就不會被法律承認而會直接被視為正職員工需要依照勞基法才能解雇。...

  6. 2023年9月4日 · 破除假承攬真雇傭建議政府機關做表率全面檢討例行性業務委外標案人員全面改為約聘雇制人員。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政府體恤勞工希望杜絕假承攬真雇傭之情形以依法保障勞工權益。...

  7. 2020年7月26日 · 來看一下條文規定,《勞基法第10條:「定期契約屆滿後或不定期契約因故停止履行後未滿三個月而訂定新約或繼續履行原約時勞工前後工作年資應合併計算。 」照字面文義,確實有讓人誤會的可能,導致勞資雙方逕自解讀,為釐清適用疑義,謹依該條文結構排列分析如下: (作者提供)...

  8. 2017年1月5日 · 各部會聘僱人員適用勞基法人數最多的幾個部會分別是內政部財政部經濟部交通部農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