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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6月15日 · 公同共有分別共有差在哪?. 「 分別共有 」和「 公同共有 」除了在概念上有所不同,對不動產的使用及處分模式也有所不同。. 在「 分別共有 」的情況下,所有權人是有權利對自己持有比例的不動產進行出租等使用收益行為的;但若是在「 公同共有 」的 ...

  2. 2020年5月16日 · 一、何謂「分別共有」? 簡單說,就是數人共同享有一物的所有權,這些人就稱為「共有人」,而那一物即為「共有物」。 分別共有物的各共有人,在外觀上,皆有明確的 應有部分 (或俗稱持分)。

  3. 民法規定中,不動產是可以共同持有的,共同持有不動產可以細分成兩種型態:公同共有和分別共有,以下就這兩種型態進行說明以及法條來源參考。 分別共有v.s公同共有 分別共有:指的是共有人「分別持有」共有財產的特定比例,參考法源如下

  4. 2021年3月9日 · 繼承而來的公同共有土地,如何轉為分別共有?. 民法第1151條規定:「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 」繼承人申報遺產稅完畢後,即可就不動產辦理繼承登記,但仔細一看,所有權顯示的方式是「公同共有」。. 但在 ...

  5. 2019年10月4日 · 公同共有」與「分別共有」哪種繼承登記方式比較好? 繼承不動產是絕大多數「公同共有」的形成原因。 若因其他繼承人不願配合,而導致無法辦理「分別共有」繼承,這時就得由一人申報遺產稅,並辦理公同共有。

  6. 2023年10月16日 · 在繼承實務上, 除非各繼承人對於遺產的分配有一定的共識,經過大家的協議後,登記為「分別共有」,否則就是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 後續透過再協議遺產的分割方法,若在無法達成共識,就會進入裁判分割。 而在辦理不動產的公同共有登記時,不一定要全體繼承人都到場辦理,只要其中一位繼承人去辦理登記就可以。 但若要直接登記為分別共有,則需要全體共有人同意,並在登記的時候提出協議書。 法規依據: 土地登記規則第120條規定:「繼承人為二人以上,部分繼承人因故不能會同其他繼承人共同申請繼承登記時,得由其中一人或數人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就被繼承人之土地,申請為公同共有之登記。 其經繼承人全體同意者,得申請為分別共有之登記。

  7. 2019年6月27日 · 共有物」指的是共有人所共同享有所有權的標的物,這個共有物有一個所有權,但所有權由數人共有,由數人的應有部分組合成一個完整的所有權(所有共有人應有部分的總合)。

  8. 2022年1月7日 · 所謂分別共有的意思是:雖然共有某一財產,但每個人所擁有的比例都已經分別確定,因此可以清楚知道各自的「應有部分」是多少(例如A持有20%、B持有60%、C持有20%)。

  9. 權利 (即分別共有人)就某財產享有一定比例的 所有權 ,共有人各自所有的一定比例或權利,就稱為「 應有部分 」。 如果共有人彼此之間並未確定比例的話,則 推定 大家的比例均等 [1] 。 各共有人對於該財產的「應有部分」,可以自由 處分 、使用 收益 的權利。 但是對財產「本身」的處分、變更或設定 負擔 ,原則上必須經過共有人的全體同意 [2] ;例外在共有土地或房屋時,可以透過多數決的方式處分、變更,或設定 地上權 等 物權 [3] ,不用全體共有人同意。 註腳. 民法第817條 :「 I 數人按其應有部分,對於一物有所有權者,為共有人。 II 各共有人之應有部分不明者,推定其為均等。 民法第819條 :「 I 各共有人,得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

  10. 2022年1月1日 · 繼承房產必知!「分別共有」與「公同共有」,差在哪?楊媛婷指出,繼承人在討論如何處理房產以前,需先釐清什麼是法律定義的「共有」。法律上的「共有」有2種:公同共有和分別共有。想登記分別共有,在辦理遺產繼承時,須經所有繼承人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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