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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第 六 條 原住民學生已依其他規定領取政府提供有關其就學之補助費及減免者學校應就該部分金額予以扣除後覈實計算助學金第 七 原住民學生於註冊時應檢具三個月內戳記有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族籍證明或戶口名簿等證明文件向就讀學校申請助學金補助第 八 學校於原住民學生申請補助時應就證明文件詳實審核依補助金額抵繳各項應繳費用私立學校應於開學後三十日內造冊並檢附學校統一收據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撥補助證明文件留校備查。 第 九 條 國立學校應以不少於前三年平均數推估原住民學生就讀人數,按第五條規定核計之補助金額編列年度預算。 第 十 條 學校應於新生報到至註冊日前及學期結束十五日前,就所有原住民學生加強宣導本辦法所定事項。 學校應指定專人辦理本辦法所定之各項業務。

  2. 111 學年度第 1 學期特殊身分學生學雜費減免及就學費用補助申請表. 切 結 書. 本切結書應由未成年學生之法定代理人( 父母、監護人)或已成年學生親自填寫,如有偽造、變造或記載不實者,願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絕無異議。 經確認學生. (具領人姓名)於111 學年度第1學期並無同時享有政府其他相關學雜費/ 就學費用減免、補助或與減免、補助學雜費/就學費用性質相當之給付。

  3. www2.csic.khc.edu.tw › 07 › 0703報名方式及文件

    報名資格 本計畫補助對象為年滿十五歲以上,具勞工保險、農民、漁民保險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 具本國籍。 2.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

  4. 111 學年度第 2 學期特殊身分學生學雜費減免及就學費用補助申請表. 減收全部學費、雜費、實習實驗費。. 由教育部國教署向衛福部 查驗。. 家庭年所得在新臺幣220 萬元以下。. 一、依據「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辦 法」辦理。. 由教育部 ...

  5. www2.csic.khc.edu.tw › 07 › 0701獎助學金

    教育部特殊身份學生學雜費補助(教育部各項補助僅能擇優申請). 原住民學生助學金( 申請表 ). (中)低收入戶學生就學費用補助申請表 ). 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補助申請表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學雜費補助申請表 ). 軍公教遺族及傷殘 ...

  6. www2.csic.khc.edu.tw › 07 › 0703職業訓練班

    一、招生對象及資格: (一)年滿15歲 (含)以上之失業者具工作意願且工作技能不足,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具中華民國國籍。 2.新住民: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3.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6條第3項、第4項規定取得居留身分之下列對象之一: (1)泰國、緬甸地區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 (2)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已依就業服務法第5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4.跨國 (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二)民眾有下列情事之一,不得報名: 1.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尚於前次 或結訓班次之訓後一百八十日內。 2.曾參加職前訓練課程而被退訓,其退訓日尚於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一年內。

  7. 申請類別請勾選 其一 申請條件 申請免學費補助 (續填二、基本資料欄及三、查調 資料欄) 家庭年所得在新臺幣148萬元以下。 ※由教育部向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查調,若查調結果未符合上述條 件者則改為定額補助6,623元。 不申請 (免填以下資料欄) 已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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