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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七十七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 以外之地區,犯內亂罪、外患罪,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而於申請時據實申報者,

  2. 2022年11月8日 · 要帶什麼. 一、請詳盡填寫大陸地區人民入出臺灣地區申請書,並貼最近二年內所拍攝、直四點五公分、橫三點五公分之彩色、脫帽、未戴有色眼鏡、五官清晰、不遮蓋、足資辨識人貌、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三點二公分或超過三點六公分 ...

  3. 誰可以辦. 一、具備相關專業領域之大陸地區人民,請參閱本辦法附表三(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從事專業交流申請資格應備文件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權責表)。 二、申請同(隨)行人員資格條件: (一)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從事專業交流,得同時申請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礙且無法自理生活之已成年未婚子女同行;符合申請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停留期間一年以上者,得申請其 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礙且無法自理生活之已成年未婚子女隨行。 但申請從事宗教教義研修或研修生,不得申請同行或隨行。 (二)申請來臺從事駐點記者專業交流,得同時申請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礙且無法自理生活之已成年未婚子女同行或隨行。

  4. 大陸地區人民患有經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公告得於臺灣地區接受醫療服務之疾病者,得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就醫,並應於經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公告之醫療機構為之;必要時,並得申請大陸地區醫事人員二人同行照護。

  5. 一、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七十七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以外之地區,犯內亂罪、外患罪,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而於申請時據實申報者,免予追訴、處罰。. 」 申 二、申請人現任或曾任大陸地區黨務、行政、軍事或具政治性機關(構 ...

  6. 大陸地區人民臺灣地區人民之12歲以下直系血親,可逕向本署申請定居,請參閱本署網站「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定居送件須知-十二歲以下親生子女」,如於大陸地區出生11個月內未在大陸設籍,得以無戶籍國民方式回臺定居,送件須知請參閱本署網站(網址

  7. 一、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七十七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 以外之地區,犯內亂罪、外患罪,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而於申請時據實申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