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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其他人也問了

    • 年終獎金什麼時候發?是以全薪計算還是底薪呢?由於2023年的農曆春節相較往年都來的比較早,從1月20日(五)就開始放假,並且一口氣連放10天長假,因此,這次可能在1月中旬就能順利拿到年終獎金了。
    • 年終獎金最常見的3個問題,一次幫你解答所有疑問!Q1.公司一定會發年終獎金嗎?關於這點,其實需要先釐清的是,你的年終獎金是屬於「經常性給予」還是「恩惠性給予」?
    • 年終獎金領超過「這金額」,除了要被扣稅還要繳補充保費!再者,依據《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年終獎金屬於員工在職務上或是工作獲得的薪資,因此不論金額多少都必須依規定繳稅。
    • 年終獎金何時發。一般來說年終獎金會在農曆年前發放,今年過年從2月8日小年夜開始放假,大家有望在2月初就把年終入袋。不過,年終獎金的實際發放日期還是要依各公司規定,有的公司會隨發薪日入帳,就常會在5號、10號發放。
    • 沒發年終獎金是否違法。獎金分為兩大類:恩惠性給予、經常性給予,判斷方式就是有無清楚列在入職合約上。以「經常性給予」來說,若合約寫到保障年薪13個月,額外這1個月就是「薪資」的一部分,依照《勞基法》第22條規定「薪資(工資)須全額發放給員工」,就算是公司當年沒賺錢甚至是虧錢,雇主都必須發這1個月薪資。
    • 年終獎金要課稅嗎。都會納入個人綜合所得總額,只是先扣稅、後扣稅的問題。依照 所得稅法第14條指出,個人綜合所得總額的薪資所得包含:薪金、俸給、工資、津貼、歲費、獎金、紅利及各種補助費。
    • 年終獎金領多少要被扣二代健保。有些人領到年終後,發現薪資單上被多扣一筆「補充保險費」,這是什麼意思呢?根據衛生福利部指出,當員工全年累計的獎金金額,超過發放當月投保金額的4倍時,針對超過投保金額4倍之部分,要扣繳補充保險費!
  2. 過年前離職領得到年終嗎? 理論上是領不到的,但還是要看工作合約內容而定。 大多數工作合約會載明年終獎金發放條件,例如發放時必須在職;但也有公司簽訂年薪 XX 個月,若在年底或過年前離職,公司還是會按比例給予。

    • Yolanda Chang
  3. 2024年1月15日 · 《 勞動基準法 》雖有規定年終獎金的相關內容,但實務上發放與否通常由公司的內部政策或勞動契約來決定,只有在有盈餘時,並滿足一定條件下,公司才有發放的義務。 Q5:年終獎金是否需計入平均工資? A5:視具體情況而定。 若年終獎金符合法定工資的標準,則應計入平均工資。 然而,這也取決於雇主和員工之間的契約內容和獎金的性質。 Q6:員工離職是否有權要求年終獎金? A6:若公司在勞動契約或內部政策中有關於年終獎金的約定,並且員工符合相應條件,則員工有權要求年終獎金。 若無約定,則視為公司的恩惠性給予,勞工較難要求。 綜合來看,年終獎金的發放與否受到雇主內部政策和契約約定的影響。 雖然《 勞動基準法 》規定了一定的原則,但具體情況還需根據雇主和員工之間的協商和契約來確定。

    • 年終獎金 QA 2. 公司一定要發年終獎金嗎?
    • 年終獎金 QA 3. 年終獎金要扣稅嗎?
    • 年終獎金 QA 4. 年終獎金還要繳補充保費?
    • 年終獎金 QA 6. 為什麼我的年終獎金比同事少?高階主管領的比部屬少?

    有賺錢就要發獎金或紅利,但不一定是年終發

    關於這點,《勞動基準法》其實有明文規定。依照《勞基法》第 29 條規定: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表示,此項規定只說明「年度有賺錢的企業,應給予員工獎金或紅利」,但並未定義此獎金完全等同於常見的「年終獎金」,發放的金額也屬浮動報酬,獎勵性質較濃,而非硬性規定。 勞動部 103.6.3 勞動條 2 字第 1030013929 號函釋指出,勞基法第 29 條並未明文規定獎金或紅利如何發給、給與標準及發放基準日等事項,但可由勞雇雙方於勞動契約中約定或工作規則中訂定,報請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核備後並公開揭示。換句話說, 如果在年終結算時,企業有賺錢,應該給予員工獎金或紅利,至於獎金怎麼發、該發多少、哪時候發放,都由企業與員工另行議訂。 但有一種情況的「年終獎金」,公司就必須足量給予,不得因任何理由縮減。

    如果年終獎金是「工資」的一部分,公司不得任意縮減

    每位員工開始工作前,都會與雇主跟勞工簽訂勞動契約,假設公司在契約上約定每年保障 2 個月的年終獎金、年薪保障 14 個月。這兩個月的年終獎金等同於該員工的「工資」,受到勞基法第 2 條的保障,公司不得因任何理由拒絕發放。 勞動基準法第 2 條:工資是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所得稅法第 14 條指出,個人綜合所得總額的薪資所得包含:薪金、俸給、工資、津貼、歲費、獎金、紅利及各種補助費。但為雇主之目的,執行職務而支領之差旅費、日支費及加班費不超過規定標準者,及依第四條規定免稅之項目,不在此限。 根據此法規, 年終獎金無論金額高低,都屬於個人綜合所得的一部分,需要繳稅。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年終獎金、三節獎金等非固定薪資,如果給付金額超過 86,001 元,公司要預先按全數金額扣繳 5% 稅款。 如果給付金額未達 86,001 元,公司不必預先扣繳,而是在 5 月報稅季時,直接將獎金列入年度所得總額裡。

    有些人領到年終獎金之後,發現薪資單上還扣了一筆「補充保險費」,這又是什麼費用? 衛生福利部指出,當員工全年累計的獎金金額超過發放當月投保金額的 4 倍,針對超過投保金額 4 倍的部分,需要扣繳補充保險費!這裡的獎金,指的不只是年終,只要符合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3 類規定薪資所得內容,屬於「獎勵性質的給予」且「未列入健保投保金額」,像是各類節金、紅利、津貼及各種補助費等都算在獎金範圍。想確認自己領到的年終會被扣多少補充保費,可以上衛生福利部的網站試算。

    104 人資學院曾在 2022 年 7/18-10/14 針對企業人資及用人主管進行網路問卷調查,共計 1017 家企業參加,涵蓋全市場 213 個職務代表薪資。其中,關於企業發放年終獎金的方式,觀察如下:有 3 成企業採齊頭式平等,不論個人績效、不論職級,全公司所有員工領到的年終獎金月份都相同。大缺工的環境,企業越來越重視留住所有員工,「人人有賞」全公司相同年終。 另有 31% 企業同時考量職級及績效,加上 25% 只考慮績效,共計 56% 企業依舊「論功行賞」,小員工也能齊平大主管,報酬看得見,求表現更有動力。 因高階主管承擔全局、且需負責規劃監督之責,當部門齊心協力達成績效,職級愈高、領愈多。依 104 人資學院報告,「績效卓越」的高級主管平均領 3.09 個月,比同樣出色「績效卓越」...

  4. 2024年1月10日 · 離職能否領年終獎金 依據《勞基法》第2條第6款 規定 ,員工仍可向雇主請求給付獎金;年終獎金金額則依照雙方約定,通常是按在職時間比例計算 員工與雇主當初若沒有明確約定,雇主可不發年終獎金

  5. 2023年12月24日 · 1. 年終獎金發放前勞工主動離職. 2. 年終獎金發放前勞工被資遣. 3. 年終獎金發放前勞工退休. 4. 年終獎金發放日期與離職日期的認定. 2024 年終獎金什麼時候發結論. 2024 年終獎金什麼時候發 常見問題快速F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