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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身分資格經電子查驗、檢附紙本證明文件複驗,或使用國家發展委員會My Data數位服務個人化平臺( 以下簡稱My Data)線上取得個人身分資格之電子證明,其驗證結果如不符合上開學雜費減免/ 就學費用補助身分資格者,願無條件將原本應繳納之學雜費/就學費用全數繳納予學校,並退還已受領之學雜費/就學費用補助款予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未成年學生申請各類學雜費減免/ 就學費用補助者,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授權學生應用My Data 申請、下載各類學雜費減免/ 就學費用補助所需之身分資格電子證明,並同意學生使用My Data 將個人身分資格電子證明資料線上提供予學校及各該學校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使用(目前僅提供下載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全戶資料),以協助學生線上申辦學雜費減免/就學費用補助。
111 學年度( 含上下學期)「 免學費」補助申請表. 已選擇其他學費補助或減免。. 注意事項: ( 一)已依其他規定領取政府公費就學補助或學費減免優待者,除相關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依本要點規定申請補助。. ( 二)本表所填各項資料,如有異動請重新填列並簽章,應由 ...
申請條件 申請免學費補助 (續填二、基本資料欄及三、查調 資料欄) 家庭年所得在新臺幣 148 萬元以下。 ※由教育部向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查調 申請私立學校學費定額補助 (新臺幣5,000元) (續填二、基本資料欄) 1. 未符合上述免學費補助條件。 2.
教育部特殊身份學生學雜費補助(教育部各項補助僅能擇優申請). 原住民學生助學金( 申請表 ). (中)低收入戶學生就學費用補助( 申請表 ). 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補助( 申請表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學雜費補助( 申請表 ). 軍公教遺族及傷殘 ...
3、得享有政府其他就學補助或學雜費減免優待者,學校應為學生擇優申請補助。 (二)伙食費:每名學生每學期新臺幣一萬元。已領有政府機關本項補助者,不得重複 請領。 (三)住宿費:依各校住宿生應收住宿費金額每學期核實補助;其每名學生每學期補助
學生身分資格經電子查驗、檢附紙本證明文件複驗,或使用國家發展委員會My Data數位服務個人化平臺( 以下簡稱My Data)線上取得個人身分資格之電子證明,其驗證結果如不符合上開學雜費減免/ 就學費用補助身分資格者,願無條件將原本應繳納之學雜費/就學費用全數繳納予學校,並退還已受領之學雜費/就學費用補助款予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未成年學生申請各類學雜費減免/ 就學費用補助者,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授權學生應用My Data 申請、下載各類學雜費減免/ 就學費用補助所需之身分資格電子證明,並同意學生使用My Data 將個人身分資格電子證明資料線上提供予學校及各該學校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使用(目前僅提供下載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全戶資料) ,以協助學生線上申辦學雜費減免/就學費用補助。
申請類別請勾選 其一 申請條件 申請免學費補助 (續填二、基本資料欄及三、查調 資料欄) 家庭年所得在新臺幣148萬元以下。 ※由教育部向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查調,若查調結果未符合上述條 件者則改為定額補助6,623元。 不申請 (免填以下資料欄) 已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