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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擬備了載有上述不準確資料的推銷文件。他在上述三場簡介會上向有關公司及其僱員講解這些推銷文件,以及分發有關文件的副本;及 吳在使用及分發推銷文件之前,沒有徵求主事中介人核准有關推銷文件。
請謹記,僱員及僱主雙方均應保存所有與長期服務金/遣散費有關的文件及紀錄,以便日後向受託人申請抵銷款項。 1 有關長期服務金/遣散費的支付條件及計算方法,可以瀏覽勞工處網頁 www.labour.gov.hk
請提供香港身份證 / 護照上的中 / 英文姓名。. 由獲授權人士作出的投訴,請提交由當事人或公司 / 機構填寫的授權書。. 本局在收到表格後,會聯絡投訴人,以確定投訴資料及內容。. 投訴人或需提供更多資料,以協助本局跟進。. 如未能提供足夠資料,本局可能無法 ...
座. mpfa@mpfa.org.hk 2259 8806. 積 金 局 辦 事 處. 12 樓 #. 請注意,積金局處理投訴時:. 無權指令有關方面作出賠償;. 不能干預強積金中介人的商業決定;及. 不能處理《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規管範疇以外及與紀律處分或執法行動無關的強積金中介人服務質素或態度 ...
積金局發言人呼籲所有強積金中介人在進行強積金銷售及推銷活動時嚴守法例和指引。 積金局提醒強積金中介人,局方可向違反規例或指引的中介人發出紀律制裁命令,包括:譴責、罰款、暫時撤銷註冊、撤銷註冊或使有關中介人喪失註冊資格。 積金局發現, [X]在2015年年中邀請四間公司及其僱員參加宏利環球精選(強積金)計劃(下稱該計劃)及把他們的強積金從其他強積金計劃轉移至該計劃時,違反了《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強積金條例》) 2 中,訂明中介人行事須誠實、公平、符合客戶的最佳利益及持正的要求,以及違反了《註冊中介人操守要求指引》(《指引》) 3 訂明須向客戶披露準確資料的規定。 其主要違規行為概述如下: 1.
地址:香港觀塘巧明街98 號The Millennity 1 座12樓(積金局成員保障及服務部 - 投訴) * 電郵:complaint@mpfa.org.hk 傳真:2259 8300. *積金局不會接收郵資不足的郵件,有關郵件將由香港郵政退回寄件人或予以銷毀。. 請支付足額郵資。. 4) ( 如需協助填寫表格,你可致電積金局熱線 ...
身分證明文件的副本 。投訴人如未能提供所需 的個人資料及親身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或提供身分證明文 件的副本),積金局將不會與投訴人討論或向其披露個案進展 ,並可能無法全面跟進 投訴,而跟進工作的處 理方式或結果亦可能會受到影 響。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