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石門水庫洩洪時間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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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查繳稅:113年6月3日前至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透過自然人/工商/金融憑證、已註冊健保卡或行動自然人憑證登入,選擇「房屋稅線上查繳」,再選「電子繳稅」選項,系統將自動帶出繳款資料,只須選擇繳納方式進行繳稅,即完成繳稅動作。. 稅務局特別 ...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今日(113年4月3日)發生芮氏規模7.2強烈地震,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市民,如有造成土地、房屋、車輛或娛樂營業場所,因受災害毀損或無法營業情形,可儘速向該局申請稅捐減免,相關地方稅減免規定如下:
113年房屋稅繳納期限即將屆滿,請民眾把握時間依限繳納!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13年房屋稅繳納期限至同年5月31日止,還沒有繳納的民眾,可利用行動支付APP (含已核准上線之電子支付帳戶)掃描繳款書QR-Code,或至 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 ( https://reurl.cc ...
為配合政府節能減碳政策,除以便利超商Kiosk列印繳費單繳納及已申請紙本繳納證明者,稅務局不再主動寄發紙本繳納證明。 如有需要,可於上班時間連線該局官網「 視訊客服 」申請,或利用24小時開放的「e觸即發稅務通」系統,以自然人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 (TW-Fido)或已註冊健保卡登入申請。 另可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及 該局網站\網路櫃臺\線上申辦\申請變更取消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及繳納證明 申請每年以電子方式傳送繳納證明。 您如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利用該局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總 局: (03)332-6181分機2412至2420、2422。 中壢分局: (03)451-5111分機305至310。 大溪分局: (03)380-0072分機202至205。
(2315) 更新日期:106-03-20. 營利事業遭受地震、風災、水災、火災、旱災、蟲災及戰禍等不可抗力之災害損失,除船舶海難、空難事件,事實發生在海外,勘查困難,應憑主管官署或海事報告書及保險公司出具之證明處理外,應於事實發生後之次日起30日內,檢具清單及證明文件報請該管稽徵機關派員勘查,災害損失受有保險賠償部分,不得列為損費。 (所得稅法第35條)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102條) 更多相關資訊. 公司法於107年8月1日修正後,公司未印製股票,或不發行股票,其對所得稅之影響? (2320) 111-04-06. 營利事業列報利息支出應注意那些事項? (2312) 110-04-23. 營利事業之商品、原料、物料報廢銷毀,應如何辦理? (2318) 108-11-13.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13年房屋稅將於5月開徵,為便利民眾來稅務局補單繳納稅款或諮詢房屋稅,將於113年4月18日至113年6月14日中午休息時間(12:00至13:00)實施服務不打烊,並於開徵期間(113年5月1日至113年5月31日止)下班時間延長1小時 (17:00至18:00 ...
一、房屋稅:房屋在災害中受創,受災戶得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請減免房屋稅。. 房屋毀 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未達5成者,房屋稅減半徵收;毀損面積佔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之房屋,免徵房屋稅。. 二、地價稅:因山崩、地陷、流失、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