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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作者:章忠信. 2011 著作權法第六十五條第二項所定關於合理使用的四個判斷基準到底要如何適用?. 營利行為是否就一定不是合理使用?. 著作權法第六十五條第二項所定關於合理使用的四個判斷基準,即「一、利用之目的及性質,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 ...

  2. 本條例係於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經總統以華總一義字第09600175601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23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故其效力自九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生效。

  3. 23条(公開口述権) 著作者は言語著作を公開口述する権利を専有する。 <解説> 「公開口述権」は、言語著作の著作者のみが享有する著作財産権であり、その他の著作の種類の著作者にはこのような「公開口述権」はない。

  4. 出資人超越限制之利用效果如何? 作者: 章忠信 2023 著作權法第十二條關於出資聘人完成著作之情形,其第三項所稱「出資人得利用該著作」,究竟可做如何利用?

  5. 著作權觀念漫談. 利用衍生著作之授權疑義分析. 作者:章忠信. 104.10.09.完成. 有著作權 侵害必究. ch7943wa@ms12.hinet.net. 外文小說被翻譯成中文,若要依據中譯本拍電影,必須取得外文原著及中譯本的著作財產權人之授權。 這當中牽涉原著作、衍生著作之利用授權議題,很容易被忽略。 著作權法第六條規定:「就原著作改作之創作為衍生著作,以獨立之著作保護之。 衍生著作之保護,對原著作之著作權不生影響。 」衍生著作係就原著作改作而來,原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並不至於因為衍生著作之完成而消滅或不存在,利用衍生著作,同時會利用到原著作之內容,故應分別取得原著作及衍生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之授權。

  6. 作者:章忠信. 013 甚麼是「合理使用」?. 著作權法雖保護著作人之權益,亦必須兼顧社會大眾利用著作之權益,畢竟著作人之創作絕非自行憑空產生,而係傳承自前人之智慧,同時廣受當代社會之教化影響,因此不得由其絕對地壟斷創作之成果,著作權法在 ...

  7. 二、上訴意旨以告訴人所販售之系爭產品與上訴人所販售之「專業級腿型導正趾套」,皆係以趾套固定腳趾之方式,改善足部支撐結構,並防止骨盆歪斜,使人於行走時,端正骨盆並減輕小腿之負擔,藉此防止腿部肌肉增生,以達到「瘦腿」之效果;上訴人與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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