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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營業稅. 法定申報期限:每月1~15日. (系統服務期間:每月1~17日) 各類所得 (含信託)、非扣繳、境外資金匯回.

  2. 申報繳納的期限是如何規定? (9404) 更新日期:112-04-25. 一、 申報繳納的營業人,不論有無銷售額,應以每2月為1期,於次期開始15日內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 但外銷適用零稅率者,得申請以每月為1期申報,惟經申請後同一年度內不得變更。 二、 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我國境內無固定場所而有銷售勞務者,由買受人 (買受人為個人者,不含電子勞務)於給付報酬之次期開始15日內計算營業稅額繳納之。 三、 在我國境內無固定場所而有代理人之外國國際運輸事業銷售勞務者,由代理人於載運客、貨出境之次期開始15日內,計算營業稅申報繳納。

  3. 進項稅額憑證當期未及申報,可延期申報嗎?. (9308) 更新日期:110-04-22. 進項稅額憑證未於當期申報者,得延至次期申報扣抵,次期仍未申報者,應於申報扣抵當期敘明理由。. 但前揭憑證之申報扣抵期間,以10年為限。.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29 ...

  4. 2402:營業稅繳款書(境外電商營業人使用) 繳納期限或原法定繳納期限: 每2月為1期,於次期開始15日內。 3402:營業稅自動補報補繳稅額繳款書

  5. Q2:我怎麼申報營業稅?. 營業人除另有規定外,不論有無銷售額,應以每2月為1期,於次期開始15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上期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 但外銷適用零稅率者,得申請以每月為1期申報,惟經申請後同一年度內不得變更。. (一)網際網路申報 ...

  6. 2021年1月11日 · 逾規定期限申報營業稅,滯、怠報金找上門.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35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38條之1規定,除申請核准以每月為一期申報者外,營業人應以每二月為一期,分別於每年1月、3月、5月、7月、9月、11 ...

  7. 步驟四 上傳作業. 說明:. 有應納稅額者可以選擇繳稅方式,以「網際網路繳稅」或「已赴金融機構繳納」或「尚未繳納」三種方式之一進行繳納。. 若選擇網際網路繳稅,則請先備妥讀卡機與晶片金融卡。. 已完納稅額或選擇其他繳稅方式者,請依照步驟一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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