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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作為僱主,除了獲豁免人士外,必須按《強積金條例》為所有年滿18歲至64歲的全職及兼職僱員,在其受僱首60日內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 而「60日」的規定是按曆日計算(包括假期),並且以僱員和僱主的僱傭關係而定,包括全職或兼職工作,與實際工作日數及時數無關。 不過,有少數僱主為逃避強積金責任,蓄意與僱員持續簽署不足60日的短期合約,削弱了僱員的退休保障。 積金局曾經處理過一宗個案,投訴人不滿他的前僱主於他受聘任保安員期間未有按法例為他登記加入強積金計劃,並拖欠其強積金供款。 在調查過程中,積金局發現投訴人的僱主為投訴人持續簽訂11份短期僱傭合約(各份合約為期59日),而其中一份「合約」投訴人實際工作了68天,期間該保安公司並未有為他登記強積金計劃及按時供款。

  2. 執法措施及罰則. 教育訊息. 常見問題. 強積金受託人在收到計劃成員以永久離港為理由提早提取強積金的申請後,會通知積金局,以查核該計劃成員曾否以相同理由申請提取強積金。. 積金局亦會主動抽查申請個案,於2013-14至2018-19的五年期間,就有超過400名計劃 ...

  3. 僱主若漠視法庭判令,沒有在指定日期內向積金局支付欠款及附加費,亦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350,000及監禁三年。. 另外,若有足夠證據,積金局會經警方及律政司向違規僱主提出刑事檢控,違規僱主最高可被判處罰款$450,000及監禁四年。. 打工仔亦應定期檢查 ...

  4. 2018年5月6日 · 強積金制度的構思,是每名打工仔為自己「先儲未來錢」,透過每月僱主及僱員合共10%的強制性供款,按個人退休目標和需要,選擇適合自己投資風險的基金,一點一滴累積財富。. 在這個制度下,每位計劃成員都有自己的強積金帳戶,最後累積的強積金與自己 ...

  5.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提醒僱主、僱員和自僱人士,由2014年6月1日起,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的強制性供款上限將由每月$1,250提升至$1,500。. 每月有關入息超過$25,000的僱員(及其僱主)和自僱人士的強制性供款將會增加,每月有關入息$25,000或以下 ...

  6. 常見違規情況. 沒有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 年滿18歲至64歲的自僱人士,沒有在成為自僱人士當日起計的60日內於任何一個強積金計劃開立自僱人士帳戶。. 沒有準時向強積金受託人繳付強制性供款. 自僱人士沒有在供款日或之前供款。. 自僱人士可選擇按月或按年在 ...

  7. 一文看清職業退休計劃. 「公積金」的正式名稱是職業退休計劃。. 很多機構為員工提供強積金計劃外,亦有一些機構提供「公積金」予員工選擇。. 雖然強積金與「公積金」兩者都是退休保障計劃,但運作上則各有不相同。. 僱主須為新入職僱員提供選擇. 簡單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