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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04年1月23日,馮滬(72歲)趁家人外出,見女菲傭忙完家事後沐浴完畢,對方圍著浴巾走回房間,且房門沒有鎖上;馮跟著進入菲傭房間,將對方壓倒在床,他求愛遭拒,不顧閃躲至牆角的被害人苦苦哀求,仍性侵對方。 菲傭事後報警提告,馮矢口否認犯罪,辯稱妻子管教菲傭嚴厲,雙方多有衝突;菲傭透過仲介得知自己可能遭遣返,挾怨報復以獲取高額金錢。 馮辯稱,菲傭從他的臥室取得他與妻子行房用的保險套,從保險套內取得他的精液、塗抹於陰道及內褲。 馮的女兒、助理等曾因此惹上偽證官司,高院更三審還曾跨國遠距視訊,聽取回到菲律賓的被害人證詞。 因被害人推翻警訊時的說詞,馮在更三、更四審曾獲判無罪;但無罪判決未被最高法院接受。

  2. 而她透過前新黨立委馮滬祥(已歿)引薦,參加中國北京兩岸婚姻家庭中配回娘家活動,結識了時任中華統戰部所屬對台實施統戰的組織「大陸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簡稱全國台聯會)」副部長高偉、處長李佳、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秘書長王小兵。 事後,高偉指派李佳接觸何建華,長期以「在台中配回娘家」、「兩岸婚姻家庭」等名義舉辦活動,吸收何女配合統戰,吸收及招募中配進行統戰及思想改造,洗腦「兩岸統一、一國兩制」的政治理念。 中華婦女聯合會理事長何建華一審無罪。 翻攝何建華臉書. 據調查,何建華透過組織成員蒐集「法輪功」在台活動訊息後回報給全國台聯,她還在2017年5月製作「希望祖國能夠對在台的大陸籍人摸底」的文件,並指示包克明撰擬「2017/5/8北京參訪發言稿」及「中華婦聯會2017/10/15工作計畫」等資料。

  3. 中央通訊社.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7日電)前立法委員馮滬祥被控性侵菲傭案,台灣高等法院更六審以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4月。. 馮滬祥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今天維持高院見解,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書指出,馮滬祥被控在民國93年間,在家 ...

  4. 到了更6審,法官認為馮滬祥曾任立委,因個人私慾,事後還由妻子等人出面與菲傭達成和解,甚至找人作偽證,讓菲傭受2度傷害,判處3年4個月有期徒刑,馮滬祥不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仍維持原判,駁回上訴。

  5. 例如2004年前立委馮滬祥性侵菲律賓籍幫傭案,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專員翁倩文報告,本案當初由TIWA創會理事長陳素香協助,卻歷經纏訟12年、6次審理一再反轉,馮滬祥最後卻因就醫問題只關85天、幾乎沒受什麼懲罰、後來還到處聲稱此事為民進黨

  6. 前新黨立委馮滬祥13年前性侵菲律賓籍女看護得逞,去年10月遭最高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4月定讞,於去年10月底入監服刑。 由於有膽管腫瘤疾病... 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7.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12日電)前新黨立委馮滬祥涉嫌性侵菲傭案,最高法院6日判刑3年4月確定。 原本預計今天上午10時赴士檢執行科報到、發監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