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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112-05-31 111年審理保障事件常見撤銷原因分析參考資料. 112-03-08 修正「復審文書使用收費標準」. 111-06-22 中華民國111年6月22日華總一義字第11100050761號令修正公布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及第104條條文. 111-05-30 值班時數算加班,補償評價合理化,加班補休帶著 ...
保障法規 培訓法規(含各項訓練計畫) 本會其他法規 本會法規動態 其他法規 公務人員保障法相關函釋 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辦法相關函釋 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相關函釋 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相關函釋 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釋例 考試錄取人員訓練釋例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9年10月29日總處培字第10900441601號書函辦理。 二、 為完備公務人員救濟權益保障,旨揭一覽表重行界定各類人事行政行為之定性略以,借調(占他機關職缺工作)、陞遷-外補(核定指名商調)、曠職核定/登記、平時考核懲處(申誡以上之懲處、有法律或法律授權規範為據之口頭警告或書面警告等)、平時考核敘獎(嘉獎以上之獎勵、不予敘獎等)、年終(另予)考績考列甲等/乙等通知書、一次記兩大功獎勵令及專案考績通知書等,均改認係行政處分,應循復審程序提起救濟。 三、
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本會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之專責機關, 掌理下列事項: 關於公務人員保障與培訓政策、 法制之研擬、 訂定及其執行。 關於公務人員身分、工 作條件、官 職等級、俸給與其他公法上財產等有關權益保障之研議及建議;保 障事件之審議、查 證、調 處及決定;保 障業務之宣導、輔 導及協調聯繫等。 關於高階公務人員之中長期培訓;考 試錄取、升 任官等、行 政中立、人事人員等訓練及進修之研擬規劃及委託; 公務人員終身學習之推動; 培訓機關( 構)之 資源共享、整合之協調; 訓練評鑑方法與技術之研發、 各項培訓需求評析及績效評估等。 關於公務人員保障與培訓之國際交流合作。 (二 )內部分層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