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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7年2月6日 · 現在不難發現,為何亞洲其他國家政府與異性戀同性戀者都在關注台灣對這件議題今年立法院到底決定為何,不僅旨在象徵自由風氣與開放精神,許多性傾向在居住國遭受歧視的白領菁英們更等著台灣政府,來決定遷移來台居住投資,《華爾街日報 ...

  2. 2018年11月15日 · 本文作者為異性戀者,但他卻支持平權公投——身為一個異性戀者同志的權利應該與他無關的,那他為什麼仍要替同志發聲呢? (責任編輯:翁筠茜) 圖片來源:翁筠茜。 文/陳徵蔚(健行科技大學應用外語學系副教授) 我是個直男,每當看到同志的親密畫面都會非常不舒服。 說真的,我的內心深處很不能接受「同性戀」。 但是,我堅決挺同。 我不能因為自己的個人好惡,來決定別人的幸福. 因為我明白,我不能因為自己的個人好惡,來決定別人的幸福。 真正的尊重,是即使我不喜歡也該包容。 真正的民主,是即使我不認同你,但我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 多元社會本來就存在差異,我們不必認同差異,但至少要尊重差異、理解差異。 有些人覺得同志「礙眼」,但是除此之外,他們並沒有對這個社會造成任何障礙。

  3. 2014年11月25日 · 前言. 我一直不知道輝是同志,直至一九八九年,我們相識六年之後,他才向我坦白。 那時,我不願承認他的同性戀取向,仍然在想,我們可以繼續在一起,開展獨特的關係,讓他同時愛著男人和女人。 我還以為他是開放得可以和女人發展關係的雙性戀者或男同志。 不過,他或許比所有我認識的男同性戀者還更「攣」一點。 我自一九八三年結識他以來,跟他有過的最親密的身體接觸只是牽手。 最初,我並不感到奇怪,畢竟我們都是基督徒,我想,他只是害羞而已。 他又實在懂得製造浪漫氣氛,這在某程度上滿足了我。 我們一度是戀人,但自從他向我坦承同志的身份,一切就變了。 奇特的是,我們仍然選擇住在一塊,而且開始了「一分鐘守則」──我們可以牽手,但從不超過一分鐘。 性太遙不可及而更不用說了。

    • 自由戀愛的權利
    • 漫漫長夜
    • 最黑暗的年代
    • 從平權運動到主體認同

    的確,今日的荷蘭社會自由度極高,尤其是在阿姆斯特丹這樣的城市,你可以看到人們坐在大麻咖啡館吞雲吐霧,紅燈區裡的性工作者毫不扭捏地招攬客人,隨時就在你行經的櫥窗裡、窗簾一拉就辦起事來。 這些在台灣的衛道人士、或是評斷起他人道德要求特別高的網民眼中,簡直是敗德到不得了、會把整個社會都敗壞掉的事情,在荷蘭就是這麼雲淡風輕地存在著。 而且你看看,這個社會也沒有因此崩壞,絕對大多數的荷蘭人一輩子都不曾感受到這些「罪惡深淵」的致命吸引力;那些從業人員與顧客,也因此可以驕傲地站在陽光下,不必被衛道人士逼進陰暗的後巷裡。 當然當然,還有那些一對對在街頭牽手親吻宛如「一般」(直)情侶的同志愛侶了。 因為荷蘭社會對同志的寬容度極高,我認識好多對來自其他國家的同志情侶選擇來此定居,我也接待過許多台灣的同志友人來此...

    這樣的自由,當然不是一夕得來的,雖然不像德國的同志在納粹時期大量地被逮捕甚至送進集中營慘死,荷蘭的同志解放運動一路走來也是艱辛無比,一直到上世紀七零年代才有了根本的改變。 在基督教會主宰歐洲社會的時代,同志性行為被視為一種罪惡,在十九世紀以前人們並不認為有「同志」,只有「雞姦」這樣不道德的行為,犯下這種罪刑的人除了要面對最重可達死刑的罪責,死後還要永生永世地在地獄的火焰中受苦。 直到法國大革命後,許多被拿破崙的鐵驥征服過的國家才一起揚棄了雞姦的罪刑,荷蘭也是其中之一。 1811 年後雞姦在荷蘭被除罪化,但這只是官樣的表面文章,事實上警察、城市裡的夜巡隊仍四處搜尋在城市的陰暗角落幽會偷歡的同志,將他們以在公共場合做出不道德行為的罪名起訴。 雞姦的法律上除罪化也從來不曾免除他們在宗教、在道德上的...

    雖然德國佔領期間的荷蘭同性戀族群並沒有遭到德國籍同志的悲慘命運,整個同志社群還是不得不特別小心謹慎,戰爭前期開始萌芽的同志權利運動也只能偃旗息鼓,靜待解放之日。 二戰後,「文化與娛樂中心」(Cultuur en Ontspaaings Centrum,簡稱 COC)成立,旨在提供同志社群免於騷擾的社交場所,同時也成為同志權利運動的中心組織。 但與此同時,在想要恢復戰前社會秩序的懷舊精神影響下,保守主義勢力再度抬頭,被視為敗德表徵的同志社群自然首當其衝。在同志行為仍然被當作精神疾病的情況下,醫師們開始使用各種極為殘酷的「治療」手段來「矯正」同志傾向,其中最駭人聽聞的,就是閹割。 根據荷蘭官方資料,在 1930 年到 1968 年間,就有 384 例男同性戀自願被閹割的案例。這些人通常是在被逮捕...

    當美國的同志社群因為不堪警察的長期騷擾發生石牆暴動(Stonewall Riot,1969 年 6 月 28 日),不僅為美國的同志人權寫下一頁新的歷史,也推動全球各地的同志平權運動風潮。在荷蘭,這波浪潮來得稍微慢了一點,主要是因為當時的荷蘭同志權利團體,比如說 COC,仍然相信他們的目的是將同志融入主流社會之中,而非強調同志的獨特主體認同;他們追求的是同志除罪化與同志平權。 這個理想終於在 1971 年、248 法案頒發六十年後,獲得初步的實現,248 法案被廢除了。往後的三十年,COC 致力於推動反歧視法,同性戀者在各個領域都可以與異性戀者享有類似的權利。與此同時,荷蘭同志社群也開始勇敢地站出來表現自己的不同,建立獨特的同志主體認同。 從 1977 年就開始的、從美國的同志大遊行(Gay...

  4. 這篇就是跨性別運動者吳馨恩特別寫下的簡單問答題,希望能夠推廣跨性別的基礎知識,讓許多人更了解「跨性別」以及如廁的爭議中跨性別的真實處境。 (責任編輯:林芮緹) 文/ 吳馨恩. 我想做個重點整理。 Q:跨性別為什麼要打扮成異性? A: 跨性別是出生性別與性別認同不一致的人 ,只是打扮成自我認同的性別,就像順性別者一樣,而且這樣才能被社會辨識為自我認同的性別。 Q:不是有性別友善廁所,為何跨性別還是要上女廁? A:隔離弱勢就是歧視, 首先性別友善廁所並不足夠,即使足夠跨性別者還是有權依照自我認同上廁所,友善廁所並非「隔離廁所」 (隔離廁所還會成為仇恨暴力的目標),這是基於安全需求、人格尊嚴保障與社群歸屬感(跟姊妹一起上廁所補妝等)。

  5. 2016年11月18日 · 在保守、父權的成長環境裡,他被教育「同性戀」是一種精神病,必須被關到精神病院裡。 他努力與陽剛、渾身汗味的男生們相處在一起,儘管他不喜歡,他仍「必須」對女生們開低級、下流的性別玩笑,只為了融入這個陽剛氣質的男性圈子裡。 於是他讓努力讓自己變得不那麼「娘」,寧可當個粗鄙、下流的「異男」也不願意被當作是個娘砲。 他經歷過很多段感情,每一段都是無疾而終。 他愛這些女孩,卻無法跨過心理的障礙。 於是他只能選擇用傷害來逃避這些感情。 直到他遇見了生命中第一個男孩。 如同每一段同志愛情故事的劇情,他們兩個經歷了一段很長期間的摸索、曖昧與確認關係。

  6. 2016年11月28日 · 我爸是一個很恐同的傳統保守中年異性戀男性,他一直認為同性戀是「違反自然法則」的、是一種精神病,甚至還說過同性戀都應該被關進精神病院這種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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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恩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