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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5年勞動基準法一例一休的修正,導致企業在人力調度上成本相當高且沒彈性,勞資雙方皆不買單,107年3月1日起開放了一些彈性措施,以下簡單來做說明:

  2. 一例一休實施未滿一年,勞動部即預告將再次大幅修訂,並於2017年10月31日釋出主要修法方向,對一例一休之諸多項目大幅鬆綁,勞工團體認為該修法方向將造成勞權大幅倒退 [50]。 原條文規定,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假。

  3. 2022年4月22日 · 自2016年《勞動基準法》第36條修法,明定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俗稱「一例一休」)。. 許多勞工和人資都存有疑問:到底計算方式是休息日跟休息日最多只能相隔6天嗎?. 假日與例假日間也只能最多相隔6天嗎?. 對此勞動 ...

  4. 2016年8月1日 · 「一例一休」三讀通過,《勞基法》第36條、第40條改成: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沒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不得使勞工於例假日出勤,若因前揭原因有使勞工出勤者,該日應加倍給薪,並應給予勞工事後補假休息。 1 2. 到底什麼是「一例一休」、「週休兩例」? 這大概是近期職場上最沸沸揚揚的話題,延燒半年以來,相信很多人對這兩個《勞動基準法》修法版本的內容差異,依舊看得霧煞煞。

  5. 一、一例一休. 新法為使所有勞工每週可以有一天的例假(此例假為可勞資約. 定而更動,即不一定為六、日)、及一天的休息日,前者為強制. 休假,後者則保留彈性加班的空間,以確保勞工有足夠的休息時. 間。. 每七天有一天是例假日、一天是休息日。. 雇主只要徵詢 ...

  6. 例假日:意指勞工最多工作六天後必須得放假一日,也就是早期說的「七休一」,除非是天災、事變、突發事件才可以讓員工在例假日出勤。 所以雇主跟勞工要小心排班或上班有沒有連續工作超過六天,有的話就要注意可能會違反法令,或是有不必要的風險存在 ...

  7. 根據勞基法第 36 條修法的一例一休新制,所謂的【例】是指例假日,【休】是指休息日;最大差別在於,雇主不得要求勞工在例假加班;休息日如須出勤,要事先徵得勞工同意,且雇主要發給勞工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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