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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世界各國因應COVID-19疫情相關措施一覽表. ::: 首頁. 訊息公告. 最新消息. 世界各國因應COVID-19疫情相關措施一覽表. facebook. twitter. line.
2021年7月8日 · 入境檢疫措施將視疫情及執行狀況,適時滾動調整 [7] 。 1月20日,因應台灣醫院發生COVID-19疫情,即日起強化醫療院所門禁管制措施 [8] 。 1月22日,出現首例醫師(案838)和護理師(案839)確診案例 [9] 。 因應 部桃醫院群聚感染事件 ,指揮中心持續強化感染管制作為,啟動「 部桃專案 」 [10] [11] 。 1月24日,針對回溯1月6日至19日醫院感染事件, 擴大回溯醫院相關接觸者居家隔離 [12] 。 1月29日,臺灣相隔263天再度出現死亡個案。 2月1日,因應春節連假,各項防疫措施升級。 高鐵、臺鐵(觀光列車除外)、公路客運、船舶(固定餐飲區域除外)、航空器(國際及兩岸航班除外)等運具內、或郵局營業區域,禁止飲食,正式實施 [13] 。
2020年12月30日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30)日表示,鑒於國際COVID-19疫情仍然嚴峻,為維護國內防疫安全及確保國人健康,我國自明 (2021)年1月1日零時起 (當地搭機時間),限縮非本國籍人士入境及檢疫規定,並自明年1月15日零時起強化入境旅客檢疫措施。 指揮中心表示,限縮非本國籍人士入境及檢疫規定說明如下: (一)非本國籍人士須符合下列條件,始得入境: 外籍人士:持有居留證、外交公務、商務履約、人道考量、國人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其他特別許可。 港澳人士:持有居留證、商務履約、跨國企業內部調動、國人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專案許可。 陸籍人士:持有居留證、國人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專案許可。 (二)暫停旅客來臺轉機。 (三)短期商務人士縮短居家檢疫專案,除已通過審查者外,其餘恢復14天居家檢疫。
COVID-19現行因應作為. 自2023年8月15日起: 如有疑似COVID-19症狀或快篩陽性,請進行「0+n自主健康管理」,避免非必要外出,外出時請全程佩戴口罩,直至快篩陰性或滿5天即可解除。 具重症風險因子者請儘速就醫。 簽證. 中華民國的簽證 依申請人的入境目的及身分分為四類: 停留簽證(VISITOR VISA):係屬於短期簽證,在臺停留期間在180天以內。 居留簽證(RESIDENT VISA):係屬於長期簽證,在臺停留期間在180天以上。 外交簽證(DIPLOMATIC VISA) 禮遇簽證(COURTESY VISA)
2020年2月6日 · 外交部配合開放邊境管制措施調整外籍人士來臺規範. 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自本(111)年9月29日全面恢復免簽證待遇機制外,10月13日起開放非免簽證國家得以「一般性社會訪問」及「觀光」事由申請來臺簽證。 外交部將相應調整外籍人士來臺規範如下: 一、 全面恢復簽證便捷措施: 符合資格的外籍人士得以落地簽證方式來臺,或事先申請電子簽證及內政部移民署「東南亞國家人民來臺先行上網查核系統」入境憑證。 東南亞國家優質團體旅客來臺觀光(觀宏專案)相關申請事宜,將按主管機關交通部觀光局所訂開放程期受理。 二、 全面恢復正常簽證辦理流程: 外籍人士得依其來臺事由(含一般性社會訪問及觀光),備妥相關文件向外交部駐外館處申請來臺簽證。 有關簽證應備文件及申請手續,請參考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
share. 指揮中心指出,考量農曆年節將至,為維護國內防疫安全,自110年1月15日零時起強化入境旅客檢疫措施,入境旅客除須依原規定檢附登機前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外,亦須提供檢疫居所證明,並以集中檢疫或防疫旅宿為原則,居家檢疫者須1人1戶且經切結。 入境檢疫措施將視疫情及執行狀況,適時滾動調整。 詳細資訊可參考 新聞稿 。 發布日期: 110-01-15. 更新日期: 110-02-05. 發布單位: 疾病管制署. 點閱次數: 7989.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30)日表示,鑒於國際COVID-19疫情仍然嚴峻,為維護國內防疫安全及確保國人健康,我國自明 (2021)年1月1日零時起 (當地搭機時間),限縮非本國籍人士入境及檢疫規定,並自明年1月15日零時起強化入境旅客檢疫措施。 指揮中心表示,限縮非本國籍人士入境及檢疫規定說明如下: (一)非本國籍人士須符合下列條件,始得入境: 1.外籍人士:持有居留證、外交公務、商務履約、人道考量、國人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其他特別許可。 2.港澳人士:持有居留證、商務履約、跨國企業內部調動、國人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專案許可。 3.陸籍人士:持有居留證、國人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專案許可。 (二)暫停旅客來臺轉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