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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Q何謂工資A查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規定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基此工資定義重點應在該款前段所敘勞工因

  2. A查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工資係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本案事業單位為激發勞工工作士氣獎勵工作績效所發放之團體獎金」,難謂與勞工工作無關如係經常性按月而非臨時性之發給已符上開工資定義應屬勞動基準法上工資。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7年8月31日台87勞動2字第036795號函

  3. 先說結論所謂工資者係謂勞工因工作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經常性給與均屬之又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勞動基準法第 2條第 3款所稱之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不包括年終獎金競賽獎金研究發明獎金特殊功蹟獎金久任獎金節約燃料物料獎金及其他非經常性獎金。 故而工資應係勞工之勞力所得,為其勞動對價而給付之經常性給與。 倘雇主為改善勞工生活而給付非經常給與;或為其單方之目的,給付具有勉勵、恩惠性質之給與,即非因勞工之工作給付之對價,無論其係固定發放與否,倘未變更其獎勵恩惠給與性質,即非為勞工之工作給付之對價,自非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所指工資,應不得列入工資之範疇。

  4. 凡符合勞動基準法所定工資定義之項目均可納入又勞動基準法所定之工資係指第2條規定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5. 四、平均工資:指計算事由發生之當日前六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工作未滿六個月者,指工作期間所得工資總額除以工作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工資按工作日數、時數或論件計算者,其依上述方式計算之平均工資,如少於該期內工資總額除以實際工作日數所得金額 ...

  6.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 司法院網站 」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勞動基準法 (民國 109 年 06 月 10 日修正) 英. 第 21 條. 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 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前項基本工資由中央 ...

  7. 編章節條文. 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 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前項基本工資由中央主管機關設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擬訂後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前項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之組織及其審議程序等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另以辦法定之。. 工資之給付,應以法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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