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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2年12月13日 · 勞基法當中對於年終獎金相關的規定只有在第29條裡有提到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

  3. 2023年11月30日 · 勞基法中規定雇主依民俗發給勞工的年終獎金屬於勞工福利發放之條件及標準可以由勞雇雙方在勞動契約中約定或雇主於工作規則中訂定而在勞基法有關獎金或紅利的規定是在第29條這項規定只說明企業如果年終結算有賺錢應該給予員工獎金或紅利。 」並未定義在法律規定範圍內員工年終獎金的權利來源端看各公司的工作規則或勞動契約的內容。 年終獎金性質是受公司當年度盈餘獲利狀況,分配給員工,較屬勞基法第29條規定內容,應屬「獎勵」性質。 故勞基法並無規定企業必須發放年終獎金給員工,故沒有發放年終獎金的企業並沒有違反勞基法。 Q2:年終獎金是經常性給與或恩惠性給與?

  4. 2023年1月16日 · 勞基法當中對於年終獎金相關的規定只有在第29條裡有提到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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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23年4月21日 · 勞基法第29條規定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後如果有盈餘在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之外對於全年工作並且無過失的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 [6] 。 不過本條所規定的獎金是否就是一般民間習慣所稱的年終獎金」? 勞工是否可依此條規定請求公司給付年終獎金實務上的見解還不是很明確 [7] ,因此仍然要回歸個案,視該獎金的性質而定 [8] 。 如果個案中年終獎金已具有工資的性質,則不論公司有沒有賺錢,還是必須要全額給付給勞工(好比公司不能因為虧錢或盈餘不多,就不發薪水)。 二、到職不到一年,或年前離職也可以領年終獎金嗎? 新到職的員工,或是於發放年終獎金前就已經離職的員工,是否能領取該年度的年終獎金,原則上要視勞雇雙方約定、公司工作規則或團體協約而定。

  6. 2024年1月15日 · 勞動基準法雖有規定年終獎金的相關內容但實務上發放與否通常由公司的內部政策或勞動契約來決定只有在有盈餘時並滿足一定條件下公司才有發放的義務Q5年終獎金是否需計入平均工資? A5:視具體情況而定。 若年終獎金符合法定工資的標準則應計入平均工資。 然而,這也取決於雇主和員工之間的契約內容和獎金的性質。 Q6:員工離職是否有權要求年終獎金? A6:若公司在勞動契約或內部政策中有關於年終獎金的約定,並且員工符合相應條件,則員工有權要求年終獎金。 若無約定,則視為公司的恩惠性給予,勞工較難要求。 綜合來看,年終獎金的發放與否受到雇主內部政策和契約約定的影響。 雖然《 勞動基準法 》規定了一定的原則,但具體情況還需根據雇主和員工之間的協商和契約來確定。

  7. 2023年12月26日 · 0. 規定年終獎金或紅利僅在職員工能領合法嗎? |法律小教室. 每年歲末年終的獎金發放季總有工作者產生疑惑公司說年終獎金要在職才能領這樣合法嗎當前許多公司在發放獎金和紅利的辦法中規定發放日仍在職才發給律師說明是否違反勞基法第29條規定端看法院對該法條的見解而定過往判例正反均有建議公司如年度經營確有盈餘應謹慎因應。 文/ 陳明政律師. 實務上,許多公司仍會在其獎金或紅利發放辦法中規定,紅利或年終獎金限於發放日仍在職之員工才發給,然而此種約定是否有效,實務上仍有許多爭議。 而按 勞基法第29條 規定:「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

  8. 2024年2月5日 · 依照勞基法 29 條規定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 延伸閱讀: 因工作染疫,不能上班怎麼辦? 北市勞動局:未按職災處理,最高開罰 100 萬元.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表示,此項規定只說明「年度有賺錢的企業,應給予員工獎金或紅利」,但並未定義此獎金完全等同於常見的「年終獎金」,發放的金額也屬浮動報酬,獎勵性質較濃,而非硬性規定。 勞動部 103.6.3 勞動條 2 字第 1030013929 號函釋指出,勞基法第 29 條並未明文規定獎金或紅利如何發給、給與標準及發放基準日等事項,但可由勞雇雙方於勞動契約中約定或工作規則中訂定,報請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核備後並公開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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